关于开展2021年度综合绩效实地考核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教育局   2022-01-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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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一中、二中、一职专、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中共湘阴县委、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 2021 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湘阴发〔2021) 19 号)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你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公平公正,现就有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 教育综合改革专项工作考核,具体考核教育改革“1+6”文件的落实情况。

2. 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及平安建设工作,分别由机关党委、体卫股、安全办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2年 1 月 12 日一13日,到单位具体时间,以考核组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方式

1. 见面座谈。到单位会议室见面,不听工作情况汇报,不要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在简要说明实地考核要求后,与相关分管同志座谈了解具体工作情况。

2. 资料查阅。各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细则,认真梳理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佐证材料,集中汇总到会议室,供考核组查阅。

3. 走访了解。结合考核内容和工作要求座谈走访部分行管人员及教师。

四、计分方式及结果评定

1. 绩效考核采取以目标管理考核(2020-2021学年度)为主,目标管理考核与年终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由县教育督导中心提供(转换为百分制),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占70%、实地考核占30%的比例计入总分。

2. 分系列(高中、职高、二级机构)根据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奖名额不超过30%。

3. 考评结果及等次评定经局党组审定后报县绩效办。

五、考核人员

由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杨建军同志牵头,从教育督导办、机关党委、办公室、体卫股、安全办抽调人员开展实地考核。

领  队:杨建军  县政府主任督学

组  长:黎业勤  县教育督导中心主任

组  员:王  平  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杨  文  县教育督导中心高中督学组长

易劲军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  木  县教育督导中心办公室主任

梁  爽  县教育局安全办干部

六、工作要求

1.各考评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实地考核工作,对照考核内容和细则,认真梳理工作落实完成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佐证材料,供考核组查阅。

2.考核组对照评分细则考评,客观公正反映被考核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做到扣分有据、加分有理。

3.考核组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接受被考核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礼品,严禁借考核之机办理与考核无关事项。原则不得在被考核单位就餐,确因工作需要就餐的,一律在食堂与教职工一同就餐。

附件:1. 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督查情况表

2.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

3.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记录表

4. 2021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细则

湘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附件1

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督查情况记录表

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名:

督查情况

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教育改革“1+6”文件(查阅资料、座谈教师)

涉及布局调整的学校是否按要求调整到位,群众是否支持(实地查看、座谈群众)

行管人员配备规范,分工明确,转岗行管人员是否上岗(查阅资料、座谈教师)

是否存在教辅人员过多且大多数未兼课情况,年满55周岁女教师兼课情况(查阅资料、座谈教师)

现任行管人员是否兼课,且课时量达到教师平均课时的50%以上,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查阅资料、座谈教师和学生)

按要求清退代课老师,编外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查阅资料、座谈教师)

在编教师课时是否达标(查阅资料)

落实乡镇教师工作津贴、人才津贴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贴,是否为支教教师实行奖励(查阅报表、座谈教师)

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请假人员手续是否规范(查阅资料、座谈教师)

是否开展了尊师重教宣传活动(查阅资料、座谈教师)

学校党组织设置是否规范,是否按月清单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查阅资料)

附件2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记载表

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情况

落实主体

责任

是否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纪委全会和专题会议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年初分工是否明确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领导班子是否安排部署和督查分管领域党风廉风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全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全年不少于2次,工作部署是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是否落实到具体事项上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内容是否详实,是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是否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奖惩机制

是否开展日常监督(是否有详细记录,是否有处理情况)

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实施方案、工作开展、结果运用)

落实“四种形态”

主要负责人是否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汇总谈话次数、谈话人数),每半年不少于1次

其他班子成员是否对分线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分别汇总谈话次数、谈话人数),每半年不少于1次

是否对违纪违法问题应处置未处置、应作职务调整未调整或降格处理的

是否配合县纪委监委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和处理

党员处分后是否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是否开展警示教育,是否建立长效预防、规范机制

是否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是否将执法、专项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是否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其他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大额支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人事调整等决策的监督

信访办理

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受理、办理和处置群众信访举报

是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县纪委监委领导批示批办件

是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意见

巡视问题整改落实

是否传达学习各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文件精神

是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定期报送整改工作进度

是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和配合处置巡视巡察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是否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整章建制

专项治理落实情况

是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岗位监督、风险点监督、重要节假日作风督查、落实省委“约法三章”精神、县委33项禁令)

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重要节点纠“四风”督查整改

单位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公务接待报表、八项规定报表、公务用车报表、出国境(外)报备等表格是否规范、齐全

违规用车

治理

是否按要求开展清理整顿,是否及时报送自查自纠资料

是否对问题进行整改

“四位”问题整治

相关责任单位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是否开展监督检查

是否对2019年1月以来的“四位”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是否建立清查事项工作台账,是否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

项目工程

治理

是否及时将行业领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是否及时对交办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是否对照《湘阴县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工作;是否按时按质完成督查问题整改

是否及时将攻坚行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

指纹(脸膜)考勤

是否全员考勤;管理、操作是否规范(违规率、请假手续、资料归档等);是否进行成果运用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与宣传工作

是否派员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廉政警示教育和相关学习培训

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和宣传(讲党课除外)

附件3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记录表

检查项目

督查内容

督查记录

疫情防控

组织领导

情况

是否不定期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

是否组成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

是否建立单位行政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是否安排专人负责防疫工作资料整理、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工作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

健康监测

跟踪情况

是否建立建立教职员工(含保安、餐饮、保洁、驾驶、维修等其他工作人员)和学生健康码监测台账

是否每天坚持晨午(晚)检,是否按规定开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是否查验医疗机构出具的师生病愈返校病愈证明

是否全面掌握本校所有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和学生的中、高风险地区假期旅居史以及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情况

疫苗接种

推进情况

是否全力推进单位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保安、餐饮、保洁、驾驶、维修等其他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是否按要求记录和报送应接种人员人数、已接种人数和疫苗接种率情况,是否按要求查验禁忌症证明材料

是否大力宣传和引导3-17周岁学生开展疫苗接种;是否按要求记录和报送应接种学生人数、已接种学生人数和疫苗接种率情况,是否按要求查验禁忌症证明材料

单位全封闭管理情况

是否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对允许进出单位人员是否实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电话和体温测量等信息),是否要求佩戴口罩、进行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

防疫物资

使用和储备情 况

是否根据疫情风险等级摸清相应所需防疫物资的底数,储备必要数量的口罩、酒精、洗手液、消毒液、测温设备等并按要求分类存放

是否按要求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洗手池等重点部位进行环境清洁、通风和消杀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是否有效建立和落实好防疫物资的采购途径,以确保疫情风险升级后各阶段的需求

健康行为

方式倡导

情况

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方式督促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暂时不外出旅游,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配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附件4

2021年度平安建设考核计分细则

一、维护安全稳定(20分)

包括领导重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内容。

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推进(35分)

1、领导重视。(5分)

2、社会治安防控。(5分)

3、平安创建。(15分)

4、平时工作。(10分)

三、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15分)

1、基本工作。包括会议召开、宣传情况、发放调查问卷公开信倡议书、值班巡逻等(10分)

2、测评成绩。(5分)

四、反电诈工作(20分)

1、基础工作。包括组织发动、召开会议、宣传教育等。(10分)

2、反电诈APP下载与推广。(10分)

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10分)

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浓厚氛围。(5分)

2、线索摸排、核查、办理、反馈等情况。(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