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地役权首次登记
来源:
湘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6-09-22 00:00
浏览次数:
1
地役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材料
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4、地役权合同;
5、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导询→申请→受理(询问)→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