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预告登记的转移
来源:
湘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7-06 00:00
浏览次数:
1
预告登记的转移
(一)申请材料
申请预告登记的转移,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按照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受遗赠的,提交继承或者受遗赠资料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3)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导询→申请→受理(询问)→初审→扫描→复审(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