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来源:
湘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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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一)登记材料
登记机构依职权更正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材料: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导询→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公告)→核定(登簿)→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