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遗失补证
来源:
湘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6-19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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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补证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遗失声明。
4、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失的申请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导询→申请→受理(询问)→初审→扫描→复审(公告)→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