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1-16
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来源: 湘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4-06 00:00 浏览次数: 1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继承的,提交继承或者受遗赠资料

(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导询→申请→受理(询问)→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