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
湘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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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材料
1、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导询→申请→受理(询问)→初审→扫描→复审(公告)→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