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湘阴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0-12-04 10:33 浏览次数: 1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湘阴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湘阴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xiangyin.gov.cn/31185/32018/index.htm)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情况、二级机构设置情况、工作联系电话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单位制定、与单位职责相关政务工作的通知、方案、通报、结果公示、行政处罚以及上级政策法规类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工作规划、专项规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职能职责内的主要业务工作。

(五)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

(六)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领导信息及工作安排,内设机构、二级机构人事信息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 公开形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xiangyin.gov.cn/31185/32018/index.htm。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 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县政府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或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查阅。

2、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用纸质方式的应当书面填写《湘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提出申请的,将直接在依申请公开平台给予答复。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县政府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县政府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县政府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县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湘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湘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县统一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部门单位的依申请公开来件将由湘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派转)。

办公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中路    邮政编码:414600   

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260199           传    真:2262125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260199,传真:2262125,电子邮箱:884336240@qq.com,办公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路,邮政编码:4146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湘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 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电子信箱

 

传 真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可多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索 引 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不申请□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自行领取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说明:本申请表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