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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3-05 14:49 浏览次数: 1

 

县商务粮食局设8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信访办理、建议提案办理和接待等日常事务;综合调查分析全县商务经济运行和流通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起草本局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相关对外贸易管理、加工贸易、外资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策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统计、归口上报和局机关车辆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县有关商务粮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相关法律事务和法律业培训工作。

    (二)财务股

拟订全县商务粮食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各项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基金、专项金费等;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评估;负责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基建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县公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运行进行监管;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和对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协调银企关系,指导企业融资筹资;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及管理;承担全县粮食行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负责仓储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执行、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

    (三)市场体系建设股(加挂市场运行调节股牌子)

拟订全县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协调做好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负责综合、专业、特色市场(街)等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大中型零售商场、商品市场等商业设施项目的论证、初审、申报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发证、年审年检工作;协调监管市场网点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报废汽车、二手车、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市场监测、重要商品储备、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等方面市场调节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四)调控与统计股(加挂“储备粮管理股”牌子)

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的中长期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本县储备粮的管理和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全县社会粮食行业统计工作;监督实施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收购、销售、轮换计划的建议;承担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补贴和储存安全工作;承担县粮食仓储管理工作和安全储存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协调本县中央储备粮相关工作。

    (五)人事教育股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直商务粮食系统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考评、人事档案及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临时出国(境)派遣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扶贫、统战、侨务工作。

(六)成品油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成品油经营、仓储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和协调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仓储和零售经营的申请,并查勘和初审;组织协调规划、建委、消防、质监等有关部门对批准建设的成品油经营网点进行竣工验收并提出意见,对新建、改建、迁建的成品油经营网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落实规划用地开工建设的收回批件;负责对成品油供应秩序的市场管理工作,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行业管理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及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全县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承担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粮食行业质量、计量、市场建设、安全生产和加工统计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县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实施县级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粮食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粮食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商务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对全县商务粮食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依法查处酒类流通、粮食流通、生猪定点屠宰、煤炭、成品油、商业网点规划、典当、拍卖、旧货流通市场、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民爆、零售商促销领域、商业特许行业、直销行业、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淋浴业、洗染业、对外贸易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和军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处理县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均设置正职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