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县域调味品外贸产业集群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24-01-05 15:16 浏览次数: 1

  调味品产业集群各企业:

  我县为全省2023年县域外贸特色产业集群试点县之一,为推动县域调味品特色产业与外贸融合发展,提升我县县域开放水平,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县域外贸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试点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调味品外贸产业集群支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原则

  (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外贸促进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3〕45号)。

  (二)使用原则:资金使用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使用的原则。

  二、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支持调味品企业进出口。对以贸易方式进口调味品原材料或出口调味品产品,2022年以来累计进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调味品企业给予一次性融资贴息,全县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调味品企业“破零倍增”。对在本县注册的调味品产业外贸实体企业(有实际结汇、退税),2022年以来实现外贸业绩“破零”“倍增”的,给予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支持调味品企业建设发展。对2022年以来进行厂房改造、装修或购买设备的调味品生产型企业进行补贴奖励,补贴奖励额度为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调味品企业产业技术转型升级。支持对调味品企业加大技改研发投入、品牌培育、完善产业链等费用支出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支持集群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以及外贸新业态。对我县2022年以来开拓国际市场的调味品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适当支持:

  1、参加境内外展会。(1)对调味品生产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及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国内重点展会,给予单个企业单次展会最多三个展位费全额补贴;(2)增加人员物流费补贴: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按展位数量核定人员物流费补贴金额,单个企业单次展会最多按三个展位补贴人员物流费。其中:亚洲地区展会0.5万元/展位(香港除外),非洲地区展会1.5万元/展位,其他地区展会1万元/展位。

  2、支持调味品外贸企业利用境内外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2022年度以来新入驻阿里巴巴国际网站、亚马逊(Amazon)、全球速卖通(AliExpress)、shopee、eBay、Lazada等电商平台“跨境电商”调味品企业,对其支付给入驻平台的相关费用(如月租金等)在限额内给予全额补贴,单个企业单个平台支持上限为5万元,最多支持2个平台。

  (六)支持调味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境外认证。对本年度调味品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境外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等项目费用按照不超过50%的标准给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2022年以来进出口额、纳税金额、就业人数(含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主要产品和国别市场,产品和管理认证及专利申请、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和项目开展情况,申请支持的资金金额等基本内容。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开展的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凭据(各类合同或协议、有关文件或方案、项目支出或付款凭据、发票、护照、签证、照片、证书等)。

  5、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各调味品企业根据本通知,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单位自留备查1份,县商务、财政部门各存档1份),盖章后交至湘阴县商务粮食局外贸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部门审核。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三)结果公示。资金分配方案经审定后,县商务粮食局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集中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财政部门要求通过现行资金拨付渠道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五)工作要求

  申请项目资金的单位应如实上报申报资料,确保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后三年的资金申报资格。

  附件:湘阴县2023年调味品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申请表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湘阴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