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2023年度电商示范县项目供应链体系建设奖补实施方案

来源: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24-01-24 16:32 浏览次数: 1

   为扎实开展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巩固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大力提升电商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益,更加有效发挥电商在巩固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依据

  根据《湘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拟对2022至2023年度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主体企业进行奖励。

  二、奖励资金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此次奖励资金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奖励总资金:128.05万元。

  三、支持对象

  重点围绕我县特色产业,支持有较好发展基础、社会责任感强、带动作用大的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合作社等,结合我县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创新应用新模式、新技术,提升农产品电商供应链质量和效率。

  三、支持标准

  (一)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各企业围绕当地农产品新增或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设施设备。对企业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内新增有效投资30%比例奖补,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二)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各企业围绕农产品加工、运输、冷库、销售等环节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解决农产品冷链流通的“断链”问题。对企业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内新增有效投资30%比例奖补,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三)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和溯源体系建设。建立覆盖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产品溯源、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打造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品牌,开展品牌推广。对企业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内新增有效投资30%比例奖补,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四、组织申报

  (一)组织申报。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方案要求进行自愿申报。(完成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6日)

  (二)组织评审。资金奖励评审: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核查。资料评审重点审查申报单位资质和条件、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项目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企业供应链发展前景等材料,根据资料评审结果再进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支持项目,并予以公示。(完成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

  (三)组织实施。符合条件后提交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批准,通过后由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至县商务粮食局,县商务粮食局统一拨付奖励资金。(完成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企业须是有意愿参与我县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工作发展,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本通知支持方向的相关企业。

  (二)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我县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或单位。

  (三)申报企业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三年内未发生逃废债务、欠缴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无违法记录,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在企业信用网查询中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

  (四)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时已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取得规划、土地、建设等许可批建手续,建设资金要筹措到位。重大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相关建设内容在建设期限内完成的可以申报。

  (五)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现有工作基础良好,有较强带动能力,通过项目实施,针对当地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不断加强建设,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

  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模板

  附件2:XX项目验收意见表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湘阴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项目申报材料内容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