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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来源: 湘阴县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9-12-18 09:40 浏览次数: 1

县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科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起草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创新型县建设。

(三)负责相关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四)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五)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县产学研结合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草案,负责全县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发展。

(六)负责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相关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

(八)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县级科技经费的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机构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基建、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

(二)高新技术和农村社会发展股。负责起草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科技成果转化股(产学研合作)。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市场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科技人才股(外国专家服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