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湘阴县水产局主要职能
来源:湘阴县水产局   2019-03-27 09:01
浏览量:1 | | | |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水产生产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为制定有关渔业生产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渔业法》,拟订地方性渔业法规并监督执行;对辖区内的渔船等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县渔业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渔业环境监测,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负责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动植物保护和水生动植物检疫;负责组织水产养殖执法;统一管理全县渔业行政执法装备,实施渔业行政许可,发放水域滩涂养殖殖证、捕捞证、渔船渔港检验证,水产品经营许可证;对跨界水面进行渔政管理和协调。

(三)负责制定全县水产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产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水产技术、信息服务;组织实施有关国家重点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推广;负责水生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水产品质量监测、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监测、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的监管等。

(四)制订水产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水产生产统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

(五)制订水产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技术进步措施,开展科技攻关。

(六)负责中短期渔业经济分析的预测;编报水产部门经费、事业费预决算;组织财务监督、审计。

(七)收集水产品市场信息,指导水产品加工与市场流通和水产品市场管理;负责全县渔业项目的申报和外资外援项目引进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