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湘阴县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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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产生产情况的调查研究,为上级机关制定有关渔业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拟订地方性渔业行政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渔业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和渔业环境监测;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发放养殖水面使用证、捕捞证、渔船检验证等。

(三)研究制订全县水产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中、短期渔业经济分析和预测,编制全县渔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负责全县水产生产统计,编报水产事业经费决算。

(四)负责全县水产科普工作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渔业科研的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负责水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鱼病防治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水产科学技术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应用。

(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对苗种生产及引种、渔船、渔机、渔具实行行业管理。

(六)负责渔民培训及职能技能教育;组织实施水产规模开发,科技承包,为水产养殖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系列服务。

(七)负责对沿湖乡镇渔业技术推广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5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保股、财计股、社保股、法规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346.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2.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4万元。

预算总支出3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7.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4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5万元(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30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10万元春雷行动江豚保护专项经费10万元,人工增殖放流10万元,春季禁鱼15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7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万元,降低20%。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7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