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安发〔2021〕10号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湘阴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8-06 09:54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

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湘阴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湘阴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湘安明电〔2021〕2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力度,聚焦难点痛点堵点盲点,精准施策、破解难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全力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经县安委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发展理念集中攻坚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学党史、办实事”重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压实各专题专项牵头责任,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集中攻坚

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督促协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清单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进一步理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其他新领域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边界,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实施安全承诺制度,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新《安全生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宣贯,推进行刑衔接,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

全面督促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鼓励各单位、各企业要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要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督促企业推进隐患“清零”,确保企业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全部及时整改到位;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治、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重大隐患不上报、拒不整改、整改不合格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攻坚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贸、成品油、河道采砂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对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大力度、重拳出击、严处重罚,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职责,严把审核关,敢于亮剑,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攻坚

督促指导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完善企业安全规章,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企业内部监督考核,加强外包业务安全管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安全检查、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体检,对发现的主体责任问题要列出清单,要求企业逐项整改。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集中攻坚

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三大系统”建设,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集中攻坚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认真组织和参加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执法培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完善执法方式,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全覆盖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互联网+执法”等措施。加强执法工作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刑法修正案,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执法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要严格执法,做好执法公正、公平,彻底扭转安全执法宽、松、软现象。要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要做到全覆盖,安全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的,确保查出真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主要负责同志是集中攻坚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湘阴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要求,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湘阴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集中攻坚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统筹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参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将涉及本单位、本领域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位、责任人,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7月30日前请各

部门单位将攻坚方案和任务清单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大力宣传集中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调度、通报集中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将适时进行警示、约谈、问责。县安委会将把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湘阴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专题专项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重要论述专题

组织定期开展集中专题学习。

各级党委(党组)

2021-12-30前

2

各类企业定期开展集中专题学习。

各企业

2021-12-30前

3

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各级党委(党组)

2021-12-30前

4

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常态化宣传报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县三年行动专班

2021-12-30前

5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专题

督促指导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各岗位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

高新区管委区

2021-12-30前

6

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各企业

2021-12-30前

7

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风险点及管控措施台账。在具有危险性的重点区域和岗位设立安全风险警示警示标志和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

各企业

2021-12-30前

8

规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避免“三违”现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各企业

2021-12-30前

9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专题

加大安全投入,及时维护、更新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改进生产工艺、材料。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各企业

2021-12-30前

10

制定有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明确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开展急预案演练。

各企业

2021-12-30前

11

全面加强《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新《安全生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宣贯,推进行刑衔接,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

各行业主管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

各企业

2021-12-30前

12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用好“两客一危”动态运行轨迹信息,提升动态监控数据应用水平,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平台预警的内部处理和前期处理,防止转换为交通违法和事故,严格对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企业的处罚。

县交通运输局

2022-12-30前

13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按照《2021 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和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湖南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非法生产、销售机动车、变型拖拉机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大吨小标”车辆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对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及非法改(拼)装等非法非标车辆管控,全链条严厉整治各环节存在的隐患。

县交通顽瘴痼疾办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交警大队

2021-12-30前

14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县交通顽瘴痼疾办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交警大队

2021-12-30前

15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回头看”,对目标任务完成不达标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县国省干线安防设施的“回头看”,查漏补缺,对存在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既有安防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开展对全县普通国省道公路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点段,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对账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县交警大队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16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事故多发路段、交叉路口安装红绿灯、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及增设中央隔离、警示灯与减速带;对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集中治理城市道路、国省道 1 公里以上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国省县乡道双向两车道的弯道且长下坡路段、省县道急弯且临水临崖路段;集中治理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集中治理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

县交通顽瘴痼疾办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县交警大队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17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根据《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湘办发电〔2019〕84 号)等文件要求,严格管控 57 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800 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

县交通顽瘴痼疾办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警大队

2022-12-30前

18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根据《2021 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出台变型拖拉机报废或提前报废补贴政策,开展清查摸底,加大路面整治,加快淘汰变型拖拉机;对已注销牌证或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积极落实报废拆解。

县交通顽瘴痼疾办

县农业农村局

2021-12-30前

19

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大力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湘资两水”码头渡口整治,严格落实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监管责任,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码头,全面整治高风险渡口和砂石集散中心;优化“湘资两水”渡口布局,推进渡口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视频监控全覆盖。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利局

县地方海事处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20

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加强砂石采区和砂石运输航道的安全保障,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打击水上非法加油整治力度。

县交通运输局

县砂石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商务粮食局

县地方海事处

常态化坚持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加大对非法违法“小化工”的排查打击力度,严防不法分子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经营。彻底查清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

县应急管理局

高新区管委会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危化品车辆办理道路运输通行证准入许可,实行电子运单制度,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及其车辆、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摸排,分类落实惩戒措施;梳理近年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多发路段,形成清单,加强综合治理,切实消除隐患。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警大队

2021-12-30前

23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落实危险化学品监管责任制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巡查,部门间建立管理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管理系统充分共享和实时推送基础信息、管理信息、电子运单等信息。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

2022-12-30前

24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组织开展学校及其他实验室废物专项调查排查,指导督促实验室依法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并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清单。

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县公安局

县教育局

2021-12-30前

25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配齐配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增强专业执法力量。

县应急管理局

高新区管委会

2022-12-30前

26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全力推进”全域禁炮“行动,压实县乡人民政府打非主体责任,实施“联合打、网格管、重点盯、源头追、群众防”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做到“露头就打、决不手软”。构筑打非工作人民防线,落实举报奖励政策,畅通举报途径,对每一起举报做到“逢报必查”,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落实明查暗访常态化,加大对典型违法行为和违法人员的公开曝光力度,推动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

县禁炮办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27

消防安全整治

推进“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坚持源头治理,严控增量,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规范新建项目审批,严格控制门店夹层的设置、耐火等级和使用性质,确保新建和改建门店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加强建设过程监管,防止违规建设。2.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治理,“多合一”门店治理实行“包干制”,按照县领导包干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干村(社区),网格长包干网格区域,负责包干范围内的“多合一”门店治理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治理,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多合一”门店,要根据门店类型不同,分类实施整治,重点从严控住人、有效防火分隔、安全独立疏散等方面开展整治;4.强化物防技防,规范管理,各地乡镇街道要督促门店按要求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易喷淋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配备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器材;规范用火用电管理,严禁祭祀用火等违规使用明火行为,严禁电动自行车店内停放充电或飞线充电。5.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行业部门要坚持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按照整治方案分工开展专项整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通过座谈会、提示函、督办单等形式及时调度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发挥服务监管合力;6.广泛宣传培训,提升素质,组织力量上门对辖区“多合一”门店从业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增强从业人员的加强火灾预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7.广泛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对于一些典型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依法查处的结果,要通过主流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强大震慑;8.分级灭火救援,打早打小,强化门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初期火灾处置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距离近、情况熟等优势,力争打早、打小。

县消防救援大队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28

消防安全整治

部署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到位、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检查用防火门缺失破损等隐患问题。明确乡镇(街道)组织辖区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排查、清理、整治。电信、联通、移动运营商在本系统内部署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消防救援、住建、电力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通信管理部门联合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专项抽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住建局

县工信局

各乡镇(街道)

国网电力湘阴分公司

2021-12-30前

29

消防安全整治

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各地派出所明确了1名所领导亲自抓、社区民警和辅警具体抓,对纳入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范围的单位、场所、小区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协助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推进重点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县公安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各乡镇(街道)派出所

2021-12-30前

30

消防安全整治

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通过三年行动,提请县政府将农村消防基层设施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因地制宜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伍,配备执勤人员和车辆器材装备。

县消防救援大队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31

消防安全整治

强化综合商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通过三年行动,加强培训、演练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商务粮食局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32

消防安全整治

全面落实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消防安全整治。1.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对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压实安置点的日常管理和责任。2.有物业管理单位的,把责任压实到物业管理单位头上,没有物业管理的明确属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责任,确保有人管理消防安全,努力营造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3.深入查找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紧盯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外墙保温材料等风险要素,提升设防等级。4.组织消防救援力量和乡镇专职队结合“六熟悉”,摸清辖区建筑灭火设施状况、消防水源、交通道路及毗邻建筑情况,对建筑内部固定消防设施进行测试,优化作战出动编成,制定完善专项预案,开展实地实操演练。5.结合安置点人群特点开展常识性、警示性、经常性的宣传,广泛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开展贴近安置点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县消防救援大队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33

消防安全整治

加强东湖商业中心火灾隐患整改。该区域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的问题,经过集中整治,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但仍有小部分单位室内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不足甚至无水。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住建局

文星街道

2021-12-30前

34

消防安全整治

加强全县KTV、唱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是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营业、火灾隐患突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严格规范KTV、唱吧行业经营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堵住漏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预防KTV、唱吧消防责任事故发生。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街道)

2021-12-30前

35

工业园区等

功能区安全整治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明确具体负有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根据园区类型,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执法力量和人员,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会商研判。

高新区管委会

2022-12-30前

36

工业园区等

功能区安全整治

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健全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准入条件,制定并严格遵守“禁限控”目录,建立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淘汰不安全企业。

高新区管委会

2022-12-30前

37

工业园区等

功能区安全整治

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园区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园区安全执法力度,强化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进园区特殊区域封闭式管理。

高新区管委会

2022-12-30前

38

工业园区等

功能区安全整治

突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仓库的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分类储藏,分类建立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速限时等措施,顺理监管体制,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

高新区管委会

2022-12-30前

39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开展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全面调查全县危险废物本底、摸清底数,全面排查隐患、防范风险。开展有奖举报,对问题线索开展深入调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正式交办和督办,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对重点问题开展督察。

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1-12-30前

40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建立危险废物会商或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强执法和部门联合检查督导,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2-12-30前

41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年”活动,全县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做到“应检尽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30前

42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每日使用前试运行和列行安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重大节假日前全面检查和申请定期检验等方面的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文旅广体局

2021-12-30前

43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到 2021年底, 全县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翻新气瓶充装乱象全面消除,充装站的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气瓶溯源信息系统全面建成,气瓶使用登记、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报废气瓶的处置等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到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城管执法局

各乡镇(街道)

2021-12-30前

44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整治企业和门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城市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塔吊周边无防护、燃气管道违法私接、燃气网点非法倒罐燃气等问题,落实整治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力度,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整治安全隐患。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

2022-12-30前

45

工贸行业安全整治

进一步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前准备工作,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

县应急管理局

县高新区管委会

各乡镇(街道)

2021-12-30前

46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开展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管道燃气供应企业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燃气管道、运行设施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县城管执法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各燃气公司

各乡镇(街道)

2021-12-30前

47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行为。打击流动气贩“倒气倒罐”、利用民房、租赁场所等隐秘场所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县城管执法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

常态化坚持

48

文化旅游安全整治

组织开展游乐设施、体育场馆、游泳场馆隐患排查治理,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

县文旅广体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各乡镇(街道)

2021-12-31前

49

校园校车安全整治

加强校园安防建设,按照学校规模、人数、人口密集等分批次解决农村专职保安不足问题。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2023-9-1前

50

校园校车安全整治

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完成一键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系统联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各中小学校

2021-12-31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