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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安发〔2019〕7号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湘阴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6-06 14:53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湘阴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2019年湘阴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方案

为扎实开展湘阴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相行”活动的通知》(湘安办发〔2019〕2号)和《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巴陵行”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主线,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把“安全生产月”作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月;作为严格安全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的工作落实月;作为增强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的安全科普月,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设“左公故里、美好湘阴”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湘阴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恒求任组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范征,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献平任副主任,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陈世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乡镇、高新区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各乡镇、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学习宣讲活动。1、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宣讲活动。各乡镇、高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本辖区、本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强化安全责任专题讲座。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2、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县安委办组建由危险化学品、工贸、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火灾防治、交通、住建等行业领域的负责同志及企业负责人等组成的“安全生产服务宣讲团”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公共场所开展宣讲活动,特别要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3、开设“安全生产公开课”。全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面向全体职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深入班组一线,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1、组织重点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厂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倡导企业开展 “小手牵大手·家庭安全日”活动,组织员工家属到企业开展以安全讲座、安全体验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2、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在客运车站、高速公路、码头、主干道、小区、机关院落、学校、农村等公共场所及人流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户外安全公益宣传。每个乡镇要在显著位置设置2块以上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广告牌。利用“村村响广播”,开展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和“打非治违”宣传。各部门和企业要制作横幅、展板,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教育、突发事件应急知识。3、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居民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开辟建设安全生产文化长廓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宣传。

(三)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16日,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县安委办将按照要求在左宗棠广场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1、以危险化学品领域宜宾“7·12”爆燃事故、张家口“11·28”燃爆事故、响水“3·21”爆炸事故和我市建筑领域“1·23”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应急知识科普为重点,制作或购买一批安全警示宣传教育片、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分别组织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2、各企业要组织车间班组、一线工作岗位职工,通过“班前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有奖举报政策宣传活动。加大《岳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报刊、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车、宣传手册等方式全方位地宣传举报有奖办法,公布有奖举报电话12350。

(六)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经验”宣传推广活动。各乡镇、高新区要进一步学习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经验(“自上而下、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机制;做实做细乡镇安监站工作),实现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底子清、情况明、有人管、管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行企业“班前会”制度,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七)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人员安全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专题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安全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通过开展专题业务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现场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开展“百日行动”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阵地的作用,结合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和“强执法防事故”工作,在湘阴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台”专栏,每周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九)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县应急、交通、住建、市监、商务、教育、消防、高新区等重点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至少开展1次由本单位主导的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要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和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大型商场、校园、车站、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工贸行业要加强火灾疏散、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其他各企业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各类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县委“一线工作法”,围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由县安委办组织媒体记者开展“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

(一)监管执法专题行。集中于6月,各乡镇、高新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和“强执法防事故”工作,大力开展执法行动。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组织媒体开展持续报道、跟踪报道、深入报道,曝光一批典型,形成强大震慑力。

(二)事故隐患曝光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执法检查,针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

(三)标杆企业专题行。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好的企业宣传好、推介好,树立标杆,带动其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高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纳入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高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和重点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宣传部门要统筹协调各个媒体优势,推出更多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面典型,予以宣传和曝光,推动地方、部门、企业切实履行责任。

(三)加强调度、总结经验。各乡镇、高新区、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要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要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县安委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适时开展督查督导,评选推介优秀单位。

请各乡镇、高新区、各部门6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县“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7月1日前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甘喜、方茗,联系电话:0730-2656733,邮箱:344161299qq.com

附    件: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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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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