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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应急发〔2021〕3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应急局2021年度干部分工分线及各股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3-15 14:08 浏览次数: 1

湘阴应急发〔2021〕3号

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震办:

《湘阴县应急局2021年度干部分工分线及各股室工作职责》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湘阴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湘阴县应急局2021年度干部分工分线及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干部分工分线及工作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   王献平:主持县应急局、县安委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伟:分管办公室、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负责党建、安责险、意识形态、驻村帮扶、乡村振兴、一书记、深化改革、共青、妇联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胜强:分管安全生产协调股,负责信访、示范创建、综治民调、小康、校车办、人居环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志红:分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规划财务股、风险普查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会、创卫、文明创建、计划生育、争资争项。(公车调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卫平:分管防办、防汛抗旱工作。

政工室主任   陈世明:分管执法大队、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政工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指纹考勤、干部作风建设、宣教培训、优化营商环境、禁毒、反恐、科学协会、扫黑除恶、评审联审、民族宗教、环保等工作。

县安委办常务副主任  刘轶鹏:分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震办、防汛抗旱和综合减灾股,对接联系消防、水利、林业。

正科级干部  蒋建芳:主管机关食堂。

二、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及人员分工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

主  任:陈  卫(兼计生专干)

成  员:胡  维    钟  霞    甘  卫    李应龙

邓红艳(抽调普查办兼顾档案工作) 王  娟

徐  旭(负责财务工作) 刘伶俐(辅助财务工作)

(二)防汛抗旱和综合减灾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股  长:黄俊杰

成  员:邓岸佳   樊彩斌   汤维国

张  博(负责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

肖志强(辅助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

刘  博(辅助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

股  长:颜  强

成  员:吴双华   刘龙彬   刘翊民   陈  浩

李  煌   朱  华   周  宇   王  姝

(四)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

股  长:任泽民

成  员:盛湘琨   汪  竣   唐  宇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股  长:谢  奎

成  员:汤  辉    周  玙

(六)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股  长:甘  喜

成  员:方  茗   吴国虎    杨  平   周清源

(七)工会

主  席:许晓坤

副主席:李一兵  周干军

成  员:汤应斌  冯世民  钟  熙

(八)执法大队

大队长:邹尚丰

副大队长(正股级):夏  亮  刘中阳

成  员:易明达  钟  旦(信访专干)  欧阳伟

吴增光  谢晓波

(九)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  任:张建军

副主任:向少林  周  寰

成  员:杨  放  邓志高  黄司翔

(十)地震办

主  任:杨  武

副主任:戴国光

成  员:江世峰  冯楚敏

(十一)驻村帮扶人员

静河镇:邓志高(一书记)

东塘镇:周干军(一书记)  江世峰

三、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防汛抗旱和综合减灾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协助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群众性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拟订消防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以上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开展现场勘验、调研论证、评估评审,承担审查、审批、送达、信息统计等有关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