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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信访局内设机构

来源: 湘阴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1-11-02 10:23 浏览次数: 1

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值班、办公自动化、机关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和信访理论研讨,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信访宣传、舆情引导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材料;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财务和财产管理;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办信股(网络信访办公室)。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交办督办的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和网络信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办理重要来信和网络信访的呈阅;交办督办重要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受理人民群众、法人署真实姓名以电子邮件、领导信箱、网上信访投诉平合等形式提出的网络信访事项;负责全县来信办理和网络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及驻县各单位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工作。

(三)协调督查股(政策法规股)。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负责局业务科室督查督办工作的协调指导;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等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督办中央、省、市、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县级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的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群众赴省进京到市上访的重点信访事项;负责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协调、指导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指导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受理、办理应由本复查复核机关复查复核的申请,转送不属于本复查复核机关受理的复查复核的申请;对复查复核机关已终结的重大信访备案;对复查复核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承办上级复查复核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并向其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和信访法治建设工作;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以上内设机构均设置正职1名(正股级)。

机关党的组织及工、青、妇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