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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 湘阴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9-01-18 09:22 浏览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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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夫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代表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基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信访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协调督查股、办信股);同时管理二级机构1个(湘阴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湘阴县信访局部门预算是局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本部门收入预算25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3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4.0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3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04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4.2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09.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访专项经费支出89.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及信访救助资金等方面;复查复核办公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费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4%,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6.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2万元,拟召开4次会议,人数400人,内容为全县信访工作相关会议;培训费预算2.3万元,拟召开5次培训,人数500 人,内容为信访业务相关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6万元;工程内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4万元,项目支出109.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绩效目标申报样表(附一、附二)(1).xls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