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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8-11 08:55 浏览次数: 1

湘阴退役军人发〔2020〕8号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6日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根据《湘阴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湘阴县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突发公卫指〔2020〕20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局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时刻绷紧思想之弦,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毫不松懈、聚焦重点、时刻待命,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机关院落防控。一是做好信息登记,对前来办事的对象一律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对单位入境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摸排,及时向所在地社区上报,协助社区做好人员管控。三是做好日常防控,定期开展办公室、楼道、食堂、住宿区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保障好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知识培训。

(二)做好重点区域防控。军干所、光荣院、烈士陵园各自负责做好本区域防控工作。军干所要加强外来人员进出和院落住户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住户中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情况掌握和及时上报;光荣院要继续做好入住对象的服务保障,严格执行门禁管理、严格执行探访制度,保障老人安全;烈士陵园要做好日常服务,对入园开展烈士祭扫和红色教育活动实行预约,避免人群聚集、扎堆。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动员全社会参与改善人居环境,落实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措施,引导群众注重个人健康防护,随身携戴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一步巩固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推进业务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把业务工作开展好,推动好。一是提升服务水平,发挥部门优势,切实解决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二是提升政治站位,深入了解退役军人诉求,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提升工作质量,做好优抚双拥、移交安置、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营造拥军、崇军、荣军、惠军良好氛围。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戴翔同志任组长,黄炎春、周勇同志任副组长,蒋征臻、何晓光、姚瑞武、余新艳、方义、徐光辉、王超、张添忠、余恋、黄虎、黄海为成员。机关疫情防控由黄海同志负责,军干所、光荣院、烈士陵园疫情防控由法人代表负责。

(二)加强值班值守。要建立健全24小时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效、妥善处置各类涉疫突发事件、紧急事件,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出现事件问题后,要按照“及时、严谨、准确、全面”的要求,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有关信息,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动态。要做好舆情引导,严禁在微信群、朋友圈散布疫情防控虚假信息,及时制止造谣、传谣等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

(四)加强自查整改。要定期开展疫情防控自查自纠,发现漏洞及时补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凡思想不重视、落实走形式,导致在省、市、县检查中查出问题,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