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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湘阴县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06-23 08:49 浏览次数: 1

湘阴医保发〔2020〕15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劳动保障站,各医保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经研究,现将《湘阴县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湘阴县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这一全国通用电子身份凭证的特点优势,全力提高参保人员激活率、两定机构覆盖率和医保结算支付率,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医保发〔2020〕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遵循全国统一的医保电子凭证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特点优势,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和线上服务需求,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医保公共服务探索可行模式,积累实践经验,让全县参保群众享受安全、高效和便捷的医保在线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上传人员基础信息。6月底前完成全县已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上传。积极配合市局督促创智和宇公司核三系统开放接口实时上传。

(二)狠抓参保人员信息激活。积极组织全县参保人员登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终端,认领激活电子凭证。全县6月底以前激活数不少于总参保人数的10%。年底,激活人数不少于总参保人数的40%。

(三)力推系统改造对接。积极配合市局组织本地、医保合作单位进行医保信息系统改造,接入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台。

(四)推进基层应用试点。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就诊量大、信息化基础好、自身有意愿、有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应用试点,积累经验后向全县进行推介。暂定县人民医院为首选部署医疗机构,县医药总公司为首选部署经营机构。

(五)组织全域宣传推广。举办不少于1次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活动,结合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等“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制作宣传板块、发放宣传册等线下多维度宣传方式,引导参保人员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同时,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在本地开展的运营推广活动方案审核把关,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全力营造良好的推广使用环境。

三、进度安排

6月,组织医疗机构、药店和银行网点服务对象、参保群众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全面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注册。并筛选出电子凭证试点应用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应用软硬件部署等前期准备工作。

7月,全面启动系统改造建设,按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凭证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地医保系统和试点定点医药机构系统的接入改造、客户端的设备改造,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联调联试,为年底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刷电子凭证就诊、购药和结算作准备。

8月-9月,学习市局和其他兄弟局的先进经验,举行全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启动仪式,根据省中台对非试点城市的进度安排,适时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系统部署并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根据市局要求,确定合作银行,开通移动支付功能,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县医保服务大厅的应用。

完成至少2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30%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改造工作,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人脸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

10月-11月,实现全县4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确保1家二级或以上定点医院、全部乡镇卫生院、60%的门诊统筹诊所和60%的定点药店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改造工作,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人脸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

分批组织部分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进行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培训。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进行多批次医保电子凭证线上和线下的使用宣传。做好县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调工作。确保全局及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单位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12月底,实现全县8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完成至少80%定点医院和90%定点药店的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改造工作,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人脸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医保信息平台核心认证体系,是医保信息平台安全防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保服务有效开展的基本前提。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工作推进的督导力度,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统筹组织宣传推广发动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培训工作,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确保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参照分工方案(见附件2)及时开展相应工作。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加快信息系统改造,确保医保电子凭证各项功能顺畅使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时完成程序改造,确保对医保电子凭证功能的支持。定点药店要协调各自进销存开发商完成药店进销存、扫码机具和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对接,实现群众扫码购药、无卡支付、刷脸支付,并实时将交易明细上传到市医保局数据中心,并打印带有消费明细的票据;定点医院要协调HIS开发商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扫码就诊、扫码支付、扫脸就诊、扫脸支付等功能,让患者实现无卡就诊、无卡支付。

(三)抓好衔接配合。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涉及主体多,覆盖人群广,改造系统多,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相关单位、定点医药机构、系统技术公司、金融部门、微信、支付宝等相关参与方,要积极跟县医保局对接,统筹协调本地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努力提升推广社会参与度,确保各方能按统一的施工表、路线图高质高效落实到位,确保出现的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

(四)加强督导考核。县医保局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和领导包片督导机制,采取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明察暗访的方式督导推动工作开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县医保局所列工作方案进度,采取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方式,逐项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附件:1.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机构

2.各乡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及相关股室分工

附件1:

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机构

一、成立县医保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小组

组  长:刘定武

副组长:谢岱、李朝、肖伟

成  员:顾鸿飞、张国红、王剑猛、胡卫丹、向毅、肖志兵、王任重、陈平安、郭好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政策法规股共同承担,负责医保电子凭证推进牵头协调工作。王任重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石莹、王小立、刘舒、徐佳、吴照英。王任重为湘阴县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联络人,手机13607401119。

二、县医保局实行领导包片督导机制

为确保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成效,县医保实行领导包联片区。

县医保局领导联系片区工作安排表

局领导

联系片区及单位

刘定武

负责全面协调工作

谢  岱

负责文星街道办、新泉镇、岭北镇

李  朝

负责鹤龙湖镇、南湖洲镇、湘滨镇、洋沙湖镇

肖  伟

负责石塘镇、静河镇、东塘镇、樟树镇、杨林寨乡、三塘镇、金龙镇、六塘乡、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

附件2:

各乡镇(街道)及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由包联领导负责督查)

(一)各乡镇6月30日前及年度完成激活电子凭证任务数

序号

乡 镇

参保人数(人)

6月30日前

激活任务数(人)

年底激活任务数(人)

1

文星街道办

75665

11349

30264

2

新泉镇

68992

10349

27597

3

岭北镇

66377

9957

26551

4

鹤龙湖镇

58928

8839

23571

5

南湖洲镇

50363

7555

20145

6

湘滨镇

50255

7538

20102

7

洋沙湖镇

40739

6110

16296

8

石塘镇

33427

5014

13371

9

静河镇

25485

3823

10194

10

东塘镇

25329

3799

10132

11

樟树镇

21532

3230

8612

12

杨林寨乡

21497

3225

8599

13

三塘镇

19107

2866

7642

14

金龙镇

31968

4795

12787

15

六塘乡

13257

1989

5303

16

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

1119

168

448

合  计

604038

90600

241600

(二)配合上传本地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组织本地参保人登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终端,认领激活电子凭证。

(三)组织本地开发商进行医保信息系统改造,接入省、市医保凭证中台。

(四)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所辖统筹地区,可选择就诊量较高、信息化基础较好、承担医保信息化试点任务意愿较强的定点 医药机构作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试点,积累经验后快速全面推广。

(五)组织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二、定点医药机构

政策法规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负责督查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股、稽核中心和执法大队负责督查定点医疗机构;政务中心医保窗口负责向办事群众宣传推广。

(一)建设电子凭证应用环境,包括定点医药机构HIS系统改造,配备识读终端。

(二)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选定合作银行并开通交易账户,用于接收参保人凭码结算的自费金额。

(三)组织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三、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医保信息中心负责对接)

(一)配合完成与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台的对接,实现电子凭证激活、展示,以及信息反馈、移动支付等功能。

(二)配合定点医药机构完成识别终端设备铺设。

(三)配合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四、合作银行(计划财务股、医保事务中心结算股负责对接)

(一)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配合合作医院完成HIS系统改造、铺设识别终端。

(二)做好自费支付接口的对接开发和联调。

(三)配合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