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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湘阴上线后新旧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0-13 09:58 浏览次数: 1

湘阴医保发〔2021〕10号

全县各协议医药机构,各参保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县现定于2021年10月30日起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为确保上线后全县医保工作平稳运行,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现就做好我县医保新旧信息系统切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切换暂停服务安排

(一)停机时间:2021年10月20日0:00我县原医保信息平台停止使用。

(二)切换时间:2021年10月22日0:00至10月29日23:59我县旧平台整体切换为新的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此期间停止办理所有医保业务。

(三)上线时间:2021年10月30日0:00启用新平台。

二、系统切换期间业务办理

(一)暂停窗口业务办理。系统停机期间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业务,暂停期间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方式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申办、审核等业务,办理时限顺延,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需在10月19日17时前办理参保登记、异动等医保业务。

(二)暂停统筹区内住院、特殊门诊、普通门诊报销结算。

(三)暂停医保刷卡购药和门诊。

(四)暂停异地联网结算。暂停服务期间在县外住院的我县参保人员可向医疗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回县医保中心(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暂停服务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手续。

(五)暂停医疗待遇核发。暂停服务期间全县医疗保障相关待遇(含医保个人账户、零星报销费用划拨等)将暂停核发,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及核发。

(六)暂停医保关系、缴费等相关业务办理。

三、新系统上线后医保健康扶贫政策的调整

新系统上线后,医保健康扶贫政策将按照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29号)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的《湘阴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阴乡振组发〔2021〕2号)精神予以调整。实现由集中资源“六重保障”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政策要点如下:

(一)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原建档立卡和特困人员不再执行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提高10%的政策。

(二)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其余人员按大病保险标准享受政策。

(三)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按规定做好分类医疗救助。

(四)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住院费用报销不再执行县内住院报销比例达85%、县外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0%的财政兜底政策,但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

(五)2021年10月19日后出院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上述调整后的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四、协议医药机构工作安排

(一)协议医药机构在10月15日前完成“三目”贯标。督促HIS开发商和药店管理系统开发商按照新平台上线要求完成接口改造、读卡改造、结算单改造等工作,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全部申请赋码,并在医院HIS系统和药店管理系统中应用国家医保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两定机构代码、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三目”、“三病种”等)。并与岳阳市医保局公布的新平台测试环境实现联通并通过初验。

(二)使用基卫3.0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10月15日前自行完成“三目”贯标。督促基卫3.0系统开发商按照新平台上线要求导入基卫系统。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全部通过国家医保局动态维护网站申请赋码,并在基卫3.0系统中应用国家医保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定点医疗机构代码,医保医师、医保护士、“三目”、“三病种”等)。与市局公布的新平台测试环境实现联通并通过初验。

(三)定点医疗机构在10月18日18时前,须对已出院的参保人员完成报销结算。对于确因病情需要在停机后出院的,则取消医保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医保入、出院手续予以报销。

(四)定点医疗机构在10月18日24时前,对于已收治的所有原建档立卡人员原则上全部办理出院并进行“一站式”报销结算。对于病情需要仍需继续住院的,10月19日再重新办理医院入院手续,但不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医保入院、出院手续,按照新系统内已调整的医保健康帮扶政策予以报销。

(五)暂停医保服务期间业务处理方面。各协议医药机构要做到“机停业务不停”,系统停机期间虽暂停住院报销、购药刷卡业务,但仍可采用收取资料方式,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系统上线后再进行医保入、出院登记、审核报销等业务,办理时限顺延,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变。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协议医药机构要在本单位的大厅和服务窗口显著位置张贴本通知,并积极主动向参保人员宣传解释本通知的主要内容,以免因参保人员不了解政策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坚持“快速反应、畅通渠道、稳妥处置”原则,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和医保部门联系,快速反应,及早应对,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舆情事件。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