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全局干部职工分组分工如下:
一、人员分工安排
徐赛平: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兼管机关事物、计划生育、政法工作,联系办公室,协管城南片区业务工作。18373032099
胡剑美:书 记;主管机关党务、负责老干和群、团工作,协管机关事务。13874024595
符建武:副局长;主管业务工作、分管安全生产、联系业务股,兼管南湖、湘滨片区业务工作。15115066506
谭 晶:副局长;主管财务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金融保险等工作,联系财计股,兼管鹤龙湖、杨林寨片区业务工作。18873025836
周若明:班子成员。驻村一书记。兼管长仑片区业务工作。18390176079
雍亚军:纪检组长、服务中心主任;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和服务中心工作,兼管岭北、新泉片区业务工作。13574015111
付 江:业务股长;负责业务工作、担任片区组长,联系文星、白泥湖、石塘、三塘、六塘、东塘等乡镇。18673088528
符 松:财计股长;负责财计股日常工作、项目会计,暂兼机关出纳,协助长仑片区业务工作。13327300813
郭 春:妇委会主任;负责计生工作和工会工作、协助服务中心业务工作。13574039221
伍 丹:人事股长;负责人事工作,协助服务中心业务工作。13574753380
王博丹:团支部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协管岭北、新泉片区业务工作。 13974022398
蒋 彪: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兼信访专干。15574081342
尹撼洵:办公室副主任。协助G240国道建设工作。18974031056
胡雪光:服务中心副主任;协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13574765300
蒋军雷:协管业务股工作,负责业务资料的整理收集。担任城南片区组长,联系金龙、樟树、静河、玉华、袁家铺、长康等乡镇。13117409327
杜 艳:单位档案员。担任片区组长,负责杨林寨、鹤龙湖片区业务工作。13874055979
周 海:担任片区组长,负责岭北、新泉片区业务工作,兼统计员。13574036622
李梦常:担任片区组长,负责联系南湖、湘滨业务工作。15115096677
鲁 朗:协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13973038649
刘跃伟:协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15115063060
李冰军:协管南湖、湘滨业务工作。15873007076
邵国华:协管城南片区业务工作。13874029006
胡晓军:协助办公室工作。18673096110
邓南辉:协管杨林寨、鹤龙湖片区业务工作。15080952363
易 婵:任机关会计,协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15873065685
蒋 智:协管岭北和新泉业务工作。18274016690
柳 敏:协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兼服务中心收银员。13548912222
陈 成:协管南湖片区业务工作。15073000407
戴 亮:协管杨林寨、鹤龙湖片区业务工作。15576097799
常 青:协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担任开票员,兼食堂采购。15197005656
甘勋武:协助办公室工作,负责指纹考勤工作。18974003955
王国安:协助单位食堂工作,负责机关水、电安全及内保工作。13575056736
陈志军:负责机关水、电安全及车辆疏导工作,协管城南片区业务工作。13574752412
二、人员分组及包片安排
第一组 城南片区,主管负责人:徐赛平
组长:蒋军雷
组员:邵国华、陈志军
负责区域:金龙、樟树、静河、玉华、袁家铺、长康
联系网点:樟树危正光网点
第二组 南湖、湘滨片区,主管负责人:符建武
组长:李梦常
组员:陈成、李冰军
负责区域:南湖、湘滨
联系网点: 东塘冯富年网点
第三组 鹤龙湖、杨林寨片区,主管负责人:谭晶
组长:杜 艳
组 员:邓南辉、戴亮
负责区域:鹤龙湖、杨林寨
联系网点:杨林寨肖新树网点
第四组 长仑片区,主管负责人:周若明
组长:付 江
组员:符松、刘石峰
负责区域:文星、白泥湖、石塘、东塘、六塘、三塘
联系网点:三塘钟腾芳网点
第五组 岭北、新泉片区,主管负责人:雍亚军
组长:周海
组员:王博丹、蒋智
负责区域:岭北、新泉
联系网点:石塘徐彩文网点
要求全体干职工领其职、负其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争当优秀工作者。
三、分片包干目标任务及计分办法:
1、沼气建设:每个片区维护建设户用沼气集中连片示范点1个(集中连片使用户达50户以上)。计100分
2、太阳能推广:每个片区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或净水机等节能产品)50台。计100分
3、网点建设:每个片区联系一处网点,督促和协助网点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即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或净水机50台,并完善网点建设,按照业务股提供的方案进行考核,年终予以奖励。计100分
四、分片包干目标考核办法:
1、分片包干目标任务为三大项。按单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项任务以人均700元为考核标准。每组安排油费补贴3000元。
2、目标任务完成达到100%,每项任务人均奖励700元;目标任务完成达80%以上,人均奖励500元,目标任务完成60%-80%,人均奖励300元,低于60%,没有奖励。
3、负责干部及其他没分到组的同志按人均500元进行奖励。
县生态能源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