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湘阴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湘阴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   2019-01-1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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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湘阴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内设财计股、业务股、办公室。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湖现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和其它有关能源法规政策。研究议定全县生态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生态能源开发利用及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2、人员情况:整个能源服务中心现有编制38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8个。现有在职职工38人,其中:事业人员38人(全额事业人员38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全额退休人员11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287.93万元, 比2018年增加5.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87.93万元。

预算总支出287.93万元, 比2018年增加(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3.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94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共计安排项目支出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静河镇金兴村艺苑农庄(湖南艺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鸭业为主的生态产业化基地,还有100m³沼气池,鸭粪经沼气发酵处理用于肥水养鱼蔬菜和苗木种植,沼气供应周边农户及园区生活用能,做到变废为宝无污染零排放,形成养殖—加工—沼气—种植为一体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目前项目正待省级财政审核。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2.0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94万元,与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相同。

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生态能源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