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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发〔2017〕46号 关于印发《文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文星镇 发布时间: 2017-07-11 14:55 浏览次数: 1

各社区、镇属各部门:

《文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1日

文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岳市安〔2017〕12号)和《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湘阴安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镇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等重点,结合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文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熊  巍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易志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钟应钦     镇党委副书记

吴  锋     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  波     镇政府副镇长

任  超     镇长助理

成  员:左树军     镇党委委员

熊跃军     镇政府副镇长

李政来     镇民政所所长

秦  胜     镇人大副主席

李立高     镇经发办主任

甘红波     镇经发办副主任

张树华     镇城管办副主任

蒋江峰     镇党政办主任

侯伟山     镇武装部部长

高  兴     镇监察室主任

刘兵学     镇财政所所长

黄光辉     镇卫计办主任

周学良     镇安监站长

黄汉林     第九督学责任区主任

刘忠高     城关派出所所长

甘怀坤     江东派出所所长

秦  鹏     乌龙派出所教导员

张亚伟     水上派出所所长

刘  勇     瓦窑湾派出所所长

赵新桃     司法所所长

粟勇君     罗城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俊平     城关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舆论宣传和情况交流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任超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地域、各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1、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社区

2、校园校车:指导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防、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相关应急演练,防止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整治校园周边流动和固定饮食摊点的制假、售假行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禁跨区域接送、杜绝准驾不符、超载、超速行为、打击非法营运,确保校车安全。

责任单位:镇党群办、第九督学责任区

3、城市燃气:开展城市燃气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档案,责任到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社区

4、危险化学品及油气站:排查储存、使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防爆阻隔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情况。加强液化气加注经营的安全维护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倒装,超量储存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社区

5、危旧房:对辖区各类房屋开展大排查;对前期已完成排查的房屋,要立即组织开展复查,确保一幢不漏。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各类房屋,要及时组织鉴定,进行分类处置。对其中特别危险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责任单位:镇民生事务办、各社区

6、边坡陡磡及地质灾害:对全镇范围内的边坡陡磡进行检查,有安全隐患的地段要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根据实际,及时安排处险。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7、建筑施工:检查建筑施工领域“十条禁令”落实情况,督促建设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强化私房建筑、改造等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高处坠落,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和高大模板垮塌等事故。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8、工贸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证照齐全,有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社区

9、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农贸市场、超市、宾馆、网吧、KTV娱乐会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辖区各派出所、各社区

10、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由所分管的办公室或部门负责,如敬老院、福利院等由民政所负责,网吧等场所由文化站负责,森林防火、电力安全由经济发展办负责等(如需上级部门支持或者配合的,要求相关部门或办公室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

四、行动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7月31日前)

1、各社区、镇属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社区、镇属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

3.各社区、镇属各部门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4.各类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全面开展隐患整改。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11月30日)

1、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3、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关闭取缔的非法违法企业。

4、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督查结果作为今年对各社区、镇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5、镇负责干部按要求组织开展带队检查督查。

(三)跟踪复查、认真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起)

1、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继续开展检查的同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3、各社区、镇属各部门可将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督查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由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未雨绸缪,紧密联系本社区、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迅速做出部署和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检查。要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对企业责任不落实、单位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社区、镇属各部门要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栏、村村响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大检查期间,要积极鼓励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举报问题的核查督办,举报电话2665310。

(三)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各社区、镇属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在所负责范围和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文书等,建立并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安全生产隐患台账等,重点突出安全隐患整改,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各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及各类报表及时报镇安监站。

联系电话:2665310

电子邮箱:7413803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