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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文星镇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文星镇 发布时间: 2018-03-19 11:17 浏览次数: 1

文政发〔2018〕10号

各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2018年文星镇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8年3月14日

2018年文星镇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元月中旬以来,我省相继发生湘西凤凰县“1·1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郴州临武县“1·17”较大道路施工车辆翻车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始终保持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为2018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稳定,按照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权益,推动各社区和镇属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熊巍同志任组长,镇长易志杰同志副组长,其他负责干部和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和检查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和重点内容

在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企业、城市燃气、学校及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专项问题

1.烟花爆竹

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社区

2.消防安全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社区

3.危险化学品及油气站

对危爆物品生产、储存装置、场所和流通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是否对危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是否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

4.城市燃气、管道安全

开展城市燃气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档案,责任到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

5.   建筑施工

检查建筑施工领域“十条禁令”落实情况,督促建设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强化私房建筑、改造等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高处坠落,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和高大模板垮塌等事故。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各社区

6.工贸行业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证照齐全,有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和场所未进行专题安全管理培训教育的;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有限空间作业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的。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

7.学校及校车

指导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防、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相关应急演练,防止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整治校园周边流动和固定饮食摊点的制假、售假行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跨区接送、杜绝准驾不符、超载、超速行为、打击非法营运,确保校车安全。

责任单位:镇党群办、第九督学责任区

8.人员密集场所方面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农贸市场、超市、宾馆、网吧、KTV娱乐会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辖区各派出所、各社区。

四、工作责任和实施步骤

此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由镇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0日至1月31日)

自本文件下发后,各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迅速召开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安排部署,明确职责,精心组织。1月30日前,各社区、镇属部门单位要将专项治理组织计划、动员部署情况上报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检阶段(1月31日至3月31日)

各社区和镇属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适时组织对本辖区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镇安监站。

(三)督促检查阶段(3月31日至12月10日)

镇政府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社区镇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社区及有关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总结提高暨迎检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0日)

在完成前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做好迎接上级对 “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开展情况检查督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及时认真分析各阶段的“八大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交流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分析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联合执法,提高效率。镇政府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站所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对决定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立即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对抗拒执法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三)突出关键,点面结合。此次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各社区和各部门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工作。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社区要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村村响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要积极鼓励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举报问题的核查督办,举报电话2665310。

(五)严肃事前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镇属各部门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八大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诫免谈话等形式进行事前问责。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本次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