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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17〕48号 关于做好《金龙镇2017年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6-28 09:02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镇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有效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金龙镇2017年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龙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金龙镇2017年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我镇殡葬习俗向好发展。根据《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湘阴县2017年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市县殡葬改革政策规定为依据,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实施办法,大力推进生态墓地、节俭墓地、惠民墓地的建设,朝着“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丧葬负担”的方向,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

二、 工作目标

为全面推进我镇殡葬改革步伐,采取预定目标“两步走”战略。一是计划到2018年在全镇党员、干部、组长中率先实行火葬,推行绿色殡葬,确保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持续化、殡葬方式生态化、殡葬风俗文明化。二是到2020年,镇域内实现应火化遗体全部火化,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完成火化区域全覆盖。

三、强化领导

成立金龙镇深化殡葬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由杨林同志任组长,杨剑峰同志、刘铁辉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财政所、民政所、派出所、国土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等部门单位和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所,由瞿建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专抓,确保殡葬改革稳步推进。

四、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各站所具体分工如下:

1.镇纪委: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借殡葬改革之机为个人捞取钱财行为。

2.民政所:定位好殡葬改革的要求,争取专项资金,积极联系上级民政执法部门依法加强殡葬管理。

3.国土所:依法查处非法殡葬用地、乱建坟墓的行为。

4.城管中队:加强对治丧环境管理,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

5.派出所: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镇卫生院:加强对在本院及各行政村(社区)卫生所内亡故人员遗体的管理,未经殡葬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运走遗体,对于违规默许或同意运走遗体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7.环保站:配合做好公益性墓地的选址工作,对公墓建设和殡葬运营进行环境监察,依法查处镇域内治丧活动中污染环境的行为,配合做好殡葬综合执法工作。

五、落实措施

(一)加强丧葬管理

在全镇范围内扎实推进殡葬改革,把殡葬管理工作作为建设新农村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觉性、积极性,用居民公约等形式规范丧葬行为;负责辖区内殡葬秩序的日常监管,掌握违规殡葬信息,及时上门进行沟通、教育、引导,必要时候坚决劝阻,对不接受劝阻的丧户进行强制制止和处理。

(二)深入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群、手机短信等电子科技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在村(社区)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公开信、上门走访等形式对殡葬改革相关工作内容与群众进行沟通讲解,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

(三)建立举报机制

在全镇范围内建立健全殡葬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体镇村干部和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在镇民政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受理干部群众对于殡葬违法违规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现金奖励,并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证举报人安全。(举报电话:0730-2500255)

(四)加大执法力度

各村(社区)设立信息员,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及时上报镇民政所,联合各级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使殡葬管理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实行殡葬执法工作责任追究,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消极懈怠的现象发生。严肃查处阻挠、妨碍殡葬执法或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