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镇级河(湖)长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金龙镇
发布时间:
2018-08-0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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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18〕106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金龙镇镇级河长责任予以明确。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责任落实。镇级河(湖)长名单如下:
姓名 |
河长级别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负责水库 |
焦洪桥 |
第一总河长 |
镇党委书记 |
13574039282 |
燎原水库 |
杨剑峰 |
总河长 |
镇长 |
13873084371 |
常家洞水库 |
金龙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设镇政府,由黄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金龙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