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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政发〔2015〕10号 樟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樟树镇2015年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樟树镇 发布时间: 2015-03-16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委会、镇属部门单位:

《樟树镇2015年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行。

                                         

附件:樟树镇2015年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方案

 

 

    樟树镇人民政府

                                   2015315

 

樟树镇2015年市级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的环境,推动安全生产跃上新台阶,今年,我镇将深入开展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镇”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以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镇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创建目标

围绕落实市级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工作,结合当前实际,创新工作,抓出特色,全方位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提高全镇人民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为主,夯实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将我镇打造成岳阳市安全生产示范镇。

三、组织机构

成立樟树镇市级安全生产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左一峰

副组长:刘志伟

  员:周炼光、张吉武、侯伟山、吴文斌、殷宇峰、

黄云其、李念先、周 

四、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党政办公会安全生产议事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建立安委会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并就决定事项形成纪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与各村(居)民委员会、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镇政府与各生产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有令不行,发生事故的厂矿企业及村(居)民委员会、部门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责任追究。

4、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底数,建立工作台帐。

5、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掌握和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6、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辖区内企业、单位每年分别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4次以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五、基础建设

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级经济发展规划,各村(居)民委员会、部门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经济发展规模,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并落实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2、镇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重点监管单位分布图,安全监管联系图规范上墙。

3、建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帐,各村(居)民委员会、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化管理,建立行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会议及学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整治、事故及处理、文件管理、综合工作等各类基础工作台帐。

4、在全镇23个村()民委员会、企业成立安全联组,配齐安全生产监管员和治安巡逻队,镇成立综治联合工作队,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协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投入资金极力改善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中心办公条件。

六、宣传教育

1、各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单位召开会议,宣传贯彻示范镇创建要求,做到有宣传、有发动、有方案、有部署。

2、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一是以镇、村、组为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版报(墙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三是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入户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部署、有总结。

4、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5、加强“一主三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

6、抓好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教育,中小学学校配置安全副校长,开设交通安全课程,每周不得少于1课时,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特色活动,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校方和家庭责任。

七、监督检查

1、加强对各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零售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学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对以上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监控,落实整改措施。

2、重大节假日,镇安全综合监管中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各村(居)民委员会、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和向镇安全综合监管中心及时报告反馈相关情况。每年不少于四次,做到有方案、总结和处理措施。

3、加强对辖区内的生产安全、建筑安全、电力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监督管理。

4、加强日常检查和危险源的排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杜绝非法生产窝点和网点。

八、隐患治理

1、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

2、深化专项整治。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电力和学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两次以上,每次有专项整治方案、措施、总结。

3、强化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各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隐患整改率达到99%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有监控措施、监控手段、监控责任人。

九、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18日—530日)

1、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各部门单位、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班子成员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要求、目标和任务。

2、利用宣传车、大型警示标牌和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

3、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村、示范企业,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二)组织实施(61日—1130日)

1、各村(居)民委员会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

2、落实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居委会义务安全员。各村村主任为该村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学校、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

3、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

4、设立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

5、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6、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检查。

7、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

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三)检查总结(121日—1231)

1、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进行检查。

2、按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

3、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十、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镇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实现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的基础工作,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对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监管网络,提升基础安全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居)民委员会、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门经费,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务实求效,确保创建工作开展的顺利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整治事故隐患是创建工作的重点。要摸清情况,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情况要重点排查、重点监控,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工作开展时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并保留文字记录做依据。

(三)密切配合,综合治理。示范镇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同时,积极联系配合职能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实行标本兼治、综合管理。

(四)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建立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镇活动报告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每月初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汇报,由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定期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创建活动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争取创建成功,真正达到示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