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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樟树镇2022年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樟树镇 发布时间: 2022-10-09 15:32 浏览次数: 1

全体机关干职工:

《樟树镇2022年干部绩效考核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樟树镇委员会           樟树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0日

樟树镇2022年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为强化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客观、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绩效兑现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差的差别,促使各部门和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

二、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樟树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全体负责干部为成员(如人员岗位变动,按分工自动调整)。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办,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由危岳辉同志兼任绩效办主任,成员:胡胜、杨文祥、蔡哲仁、张驰,办公地点设镇纪委。

四、考核方式

干部职工月绩效考核共分为四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个人学习情况(10分),机关制度遵守情况(20分),个人工作实绩(40分),领导综合评价(30分)。

(一)个人学习情况(10分)

1、认真参加各类政治理论、意识形态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缺一次学习记录、笔记,扣1分,“学习强国”APP每月新增学习积分未达到200分的扣1分。

2、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未参加或未通过的,扣1分。

3、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本项由镇党建办负责考核。

(二)机关制度遵守情况(20分)

出、住勤实行钉钉打卡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出勤上下班一律实行钉钉刷脸打卡制,工作日上午8:00上班(弹性打卡时间6:00-8:30),夏季下午18:00点下班(弹性打卡时间:17:30-23:59),冬季下午17:30点下班(弹性打卡时间:17:00-23:59)。因公或因私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1、上班、值班迟到、早退、无故少打卡的,每次扣0.5分;上班、值班缺勤的,每次扣1.5分;每月上班、值班、会议等全勤的,加1分。半天内的临时请假,由干部本人说明理由,镇党政办予以登记。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请假,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线负责人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线负责人审查后,报党委书记审批;党政负责干部请假,一律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报党委书记审批。

2、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会议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3、实行负责干部轮流值班,每天由两名负责干部在机关值班接访,机关值班接访、住勤、巡逻等,全年按6个班次轮流翻班,并及时做好巡逻日志规范填写(缺一次扣0.5分),节假日照常进行。连续7次缺勤,或因缺勤被上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停发其福利,作待岗处理,并向组织部或上级主管单位请求调离。

4、镇党委政府组织控建拆违、森林防火等应急行动,接到通知的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经行动负责人批准,并报党政办备案。无故缺席行动的,一次扣1分。

5、不能保持责任区域内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的,相关干部每次扣0.5分。

6、上班、值班时间有违规饮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每次扣5分,并交镇纪委处理。向镇纪委举报干部上班、值班时间打牌赌博的,查证属实给予奖励。

本项由镇纪委负责考核,对机关制度遵守情况进行每周汇总、每月通报。

(三)个人工作实绩(40分,如包村则包村工作占20分)

1、所负责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镇党委、政府或部门要求及时保质保量报送数据、材料等相关资料,如有延误每次扣1分。

2、执行能力强,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或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

3、因工作不到位,在各级督查中被发现问题、通报,追究到个人,省级通报扣5分,市级通报扣4分,县级通报扣3分,镇级通报扣2分,被各级纪委问责的,双倍扣分。

4、因工作出色,获得各级通报表扬的,相关干部按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镇级2分加分(一项工作获多级通报表扬或先进的,一律按最高级别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获得上级年终考核单项先进的,相关干部双倍加分。

5、包村干部在包村组长领导下开展包村联点工作,包村组长对包村干部包村工作情况单独进行绩效考核。包村干部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县委“约法三章”,严禁借到村之机迟到早退脱岗。不准在村内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或村集体资金吃请;不准收受包联村发放的各种财物。

前4项由各线分管负责人负责考核,包村工作由包村组长负责考核,镇绩效办核定。

(四)领导综合评价(30分)

由全体负责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进行统一评价,优秀的折算30分,称职的折算25分、基本称职的折算20分。

五、考核等次

镇绩效办每月底组织进行考核汇总,年底根据干部每月考核分值取平均分值作为最终考核分值。根据最终考核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70%、10%的比例确定优秀、称职(或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即考核分值排名前10的确定为优秀,排名后4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其余人员确定为称职(或合格)。

干部因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被上级处分、问责或有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事业编为不合格);各线(各村)如有2名以上干部(包村干部)被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各线负责人(包村组长)负有领导责任,同等评定为不称职。

六、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确定为一类的办、站、服务中心正职,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县管后备干部人选;原为县管后备干部,但绩效考核低于二类的,向县委组织部建议调整出县管后备干部队伍。

(二)排名后4位的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可不发放年度考核奖。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予以辞退;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事业编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党员干部日常绩效考核情况与党员积分管理挂钩。

(四)奖金发放打破平均主义,在不突破本单位年度绩效奖金总额的前提下,将年度绩效奖金按三类进行阶梯式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的2/3作为基础绩效奖,1/3作为年度考核奖进行弹性调节。(排名后4位的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可不发放年度考核奖,依据单位具体实际情况而定)

1.优秀: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120%;

2.称职(或合格):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100%;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70%。

(五)镇自然资源所考核情况由镇绩效办汇总,报县自然资源局,按本方案兑现奖惩。

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试行,由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