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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静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静河镇开展“党员四双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静河镇 发布时间: 2019-04-04 14:21 浏览次数: 1

静委发〔2019〕9号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属部门支部:

《静河镇开展“党员四双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静河镇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模式,镇党委、政府决定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当前三项中心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党员暂行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结合“党建+协会”,在全镇村(社区)开展“党员四双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目标,进一步突出基层党建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及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静河镇“党员四双行动、助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党员四双行动、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

政  委:贺  立

组  长:杨剑峰

副组长:黎景光、周兴旺、曾建波、甘宪辉、陈阳、

戴雄平、何鑫、蒋建芳

成  员:镇党建办全体干部、相关站所长、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甘宪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党员“双亮双带双联双评”行动(党员四双行动):党员亮身份、党员亮承诺;党员带头参与、党员带动群众参与;党员联系屋场路段、党员联系群众;党员参与成效定级评比、党员积分考评,教育引导全镇党员积极投身于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1、党员亮身份、党员亮承诺

亮身份:各村(社区)全体党员户都要在门前悬挂“共产党员户”标识牌,在村级服务平台的醒目位置设置党员阳光栏,将全体党员的基本信息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全体在家党员在参加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及联系群众户时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引导党员进行自我约束,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亮承诺:全体村(社区)党员要进行公开承诺。承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共性承诺,主要是承诺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二是分类承诺,在家党员要在实际投身参与中心工作方面作出承诺,外出务工党员要在争当“新乡贤”、配合参与方面作出承诺。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设立党员承诺专栏,将每个党员的姓名、照片、服务承诺等全部上墙进行公示,并按月对照该党员的践诺情况和实际作为作出现实表现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党员带头参与、党员带动群众参与

党员带头参与:各村(社区)党员要从自我做起,做推动各项中心工作的带头人。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带头增强文明卫生意识,自觉保持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切实做到垃圾不乱倒、杂物不乱丢、棚舍不乱搭,带头形成维护村庄清洁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爱卫协会的活动,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在扫黑除恶中:带头积极践行“五主动、五提升”,认清黑恶势力,自觉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真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线把合格党员的标准立起来,把党员的先锋模范树起来。在脱贫攻坚中:主动作为,争当表率,带头树立脱贫致富的标杆,作为非贫困户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联系扶贫对象,加强走访沟通,落实相关帮扶政策,解决实际困难,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作为党员贫困户,要带头树立早日脱贫决心,并积极学习相关技能,提升自身致富水平,靠双手创造财富,靠努力改变命运。

带动群众参与:各村(社区)党员一是要在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中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以身作则,争当表率,用实际行动感染、带动周边群众支持配合,直至积极参与。二是要到所联群众户家中面对面进行政策法律宣传宣讲,使其清楚“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的标准和要求,熟悉涉黑涉恶的12种具体情形,了解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等,了解政策措施越多,对中心工作的误会抵触越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越高。

3、党员联系屋场路段、党员联系群众

党员联屋场路段: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在全镇推行“党员路长制”,即将全村主要路段按照党员数量进行责任区划分,由党员认领。责任路段的起止位置都要有标识标牌,内容包括党员姓名、联系方式、责任范围、路长职责、监督举报方式等,每月对“党员路长”进行一次督查评比。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工作,党员联系自己熟悉的屋场,负责日常邻里小矛盾的调解,思想动态的掌握,相关线索的初步摸排,了解扶贫项目的落实情况。

党员联系群众: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 结合“党建+协会”在本村党员中建立多种形式的互带互联组,组长由党员担任,每名党员结对联系5至10户群众,要确保每周至少主动走访一次所联群众户,搞宣讲、做工作、促落实、督成效,充当好政策宣讲员、工作指导员、成效督促员,动员群众支持配合、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并督促群众按照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4、党员定级评比、党员积分考评

党员定级评比:各村(社区)要成立党员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考评小组,通过召开屋场会、个别谈话、现场考核等形式每月对党员进行定级评比。根据党员群众评价、党员带头参与情况、发动所联群众户参与情况这三项指标逐项测评,上述指标分别占20分、50分、30分,总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一类党员”,70-89分为“二类党员”,60-69分为“三类党员”, 60分以下为“四类党员”。各党支部每月要对定级评比情况进行通报,对获“一类党员”称号的由村党支部给予表彰,并优先考虑其作为七一表彰对象的人选;对四类党员,由党总支书记约谈,并直接取消年底被评为优秀党员的资格。

党员积分考评:各村(社区)要将党员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情况与党员积分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制定具体的加分、扣分细则,不能出现虚分、假分、形式分。存在优秀表现的要加分,存在不主动配合甚至唱反调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并扣分到位,情节严重的一律清除出队伍。每月党员积分明细都要在党务公示栏内及红星云进行公示。

四、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党(总)支部书记是此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组长要加强指导,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把“党员四双行动、助推乡村振兴”作为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及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确保抓出实效。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党员大会、广播村村响、微信学习交流群等方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内容,调动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氛围 。

3、认真组织落实。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本村实际,结合“党建+协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4、加强考核奖惩。镇党委将各村(社区)开展“党员四双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社区)及党(总)支部书记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