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静河镇 发布时间: 2024-03-05 09:33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部门:

为深刻汲取“1·24”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和“1·19”河南南阳市方城县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湖南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以及省、市、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湘阴房治指〔2024〕3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我镇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委:郭百炼   党委书记

   长:彭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吴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员:杨  浩(应急站主任)     昶(规划站主任)     禹(资料员)      朱昱哲(资料员)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居民自建房(含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开发住宅及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正在实施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附件1)

1.房屋质量安全方面:装饰装修工程是否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装饰装修工程是否有设计图纸;设计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是否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是否存在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或在承重墙上增加门窗;是否存在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消防安全方面: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存在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是否存在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是否存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是否存在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是否存在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房屋饰装修工程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镇应急站、规划站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房屋所有人、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将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

五、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月30日前)。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村(社区)、部门排查整治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 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月3日前)。此项排查工作由村(社区)摸底上报,镇应急站牵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排查,做到全覆盖,不漏户,无空白。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做好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

3. 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2月4日至28日)。坚持先急后缓,边查边改原则,分阶段消除安全隐患。①2024年2月1日至2月8日,对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可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到位;对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或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装饰装修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能职责立即责令业主停止施工,并督促撤离居住人员。②2024年2月9日至2月28日,对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责令业主联系专业公司对房屋进行加固处理,并跟踪督促加固到位;对消防问题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督促业主在2月28日前整改到位。

4.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3月1日至3月15日)。要通过此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查找工作中的盲区和短板,健全源头管理、过程管控和闭环管理等切实可行、落地见效的管理制度,做到全镇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六、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省内的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监管、同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带队排查、具体推进,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2. 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必须将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纳入本职工作范畴,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实行常态监管,实现全过程监管。

    3. 加强整体联动。确保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相互联动,绝不能相互推诿,导致问题解决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


附件:全县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附件1:

全县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基本信息

住户姓名(或场所及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结构安全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装饰装修工程是否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

 

装饰装修工程是否有设计图纸;设计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

 

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是否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是否存在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或在承重墙上增加门窗

 

是否存在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消防安全情况

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是否存在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是否存在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是否存在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是否存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是否存在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是否存在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是否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是否存在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检查人员(签名):                 乡镇(签字、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