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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鹤发〔2016〕24号 中共鹤龙湖镇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6年“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卸任村干部”的决定

来源: 鹤龙湖镇 发布时间: 2016-06-28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党组织:

一年来,我镇各党组织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动了全镇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基层社会大局稳定,党组织战斗堡垒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当前我镇正处于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时刻,为树立典型、激励士气、弘扬正气,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授予工作成绩突出的湘庆村党支部等8个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七龙村等3个村、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李建辉等71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周德良等18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刘亚辉等45名同志“优秀卸任村干部”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不断确立新目标、实现新突破、创造新业绩,为全镇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全镇各党组织及党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增强创先争优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紧迫的使命感,努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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