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鹤龙湖镇2019年早稻粮食市场化销售工作方案

来源: 湘阴县鹤龙湖镇 发布时间: 2019-07-08 15:35 浏览次数: 1

湘鹤政发〔2019〕22号

各村(社区)委员会:

《鹤龙湖镇2019年早稻粮食市场化销售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请认真组织实施。

鹤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

鹤龙湖镇2019年早稻粮食市场化销售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好今年早稻粮食市场化销售工作,确保粮食生产销售收储持续稳定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粮食物资储备局关于早稻销售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安排,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销售系列政策,创新做好收储制度改革背景下的粮食销售工作,在不启动政策性粮价收购(含最低收购价)前提下,就全面推进全镇粮食市场化销售,建立优质优价运行机制,构建全面市场化销售的粮食收储新格局,确保不发生农民“卖粮难”问题和利益不受损害,又确保全镇的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全镇各村(社区)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强化市场意识,加快推动从“政策市”向“市场市”转变,统筹组织调度好全镇早稻市场化销售工作,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

2.坚持市场主导原则。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多元市场主体入市,开展市场化购销,多举措并组织好早稻粮食市场化销售。

三、工作措施

1.农企对接。引导县内外粮食收购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镇政府准备在近期内引进益阳兰溪米业市场的老板到鹤龙湖镇开展对接收购。

2.产销合作。引导和鼓励本地粮食加工企业(新科米业、海峰米业)与省外粮食销区积极对接,把加工的稻米销往外省,进一步巩固产销合作关系。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由于国家对粮食收购政策的新变化、新特点,我镇粮食收购形势严峻,压力重重,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村和谐稳定,既要做好市场化收购工作,又要维护好农民利益,确保农民“售粮有道、售粮有价”。

2.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2019年早稻市场化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秦献鹏任政委,镇长焦志勇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刘进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包村组长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负责全镇粮食市场化收购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粮食收购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响广播向农民群众,宣传解释市场化收购和优粮优价的政策导向,灌输“市场化收购”是常态的思想,积极引导市场化收购和产业种植结构调整,要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社会关系的热点问题,努力消除负面舆情。

4.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把早稻市场化收购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服从全镇大局,特别是要及时召开全村(社区)组长大会,进一步传导压力、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按照属地包干负责的要求,做好做实做细市场化收购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