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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滨发〔2017〕54号 关于印发《湘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滨镇 发布时间: 2017-06-20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湘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620


 

湘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湘阴县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湘阴县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遏制大操大办现象以及治安、殡葬、环境卫生管理中的陈规陋习作为重点,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以社风民风促进党风政风,切实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婚丧负担”减下来,把全镇的新风正气树起来。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把我镇全面建成“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的示范镇;在治理大操大办、治安管理、环境卫生、殡葬中的陈规陋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群众“人情负担”“婚丧负担”明显下降,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社会主义新风尚逐渐树立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互促共进,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和其他事项不办,建立庄重简朴新风尚。

在办理“婚丧喜庆”事项中,通过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彻底摒弃封建迷信、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炫富攀比、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自觉抵制车辆成行影响交通、燃放鞭炮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高声奏乐制造噪音、搭台唱戏和乱设拱门等不良现象,大力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的操办方式和不收送礼品礼金等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

1、婚事新办。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收彩礼(聘礼);反对肆意邀请,提倡仅邀请亲属参加婚礼或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反对豪华车队、上高档菜肴烟酒,提倡限制迎亲车辆、宴席桌数、宴席标准;反对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提倡使用环保餐具和电子鞭炮;反对低俗闹洞房、闹公公等行为,提倡开展文明健康娱庆活动。

2、丧事简办。反对打卦占卜、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白花等文明健康的治丧方式;反对以帮忙治丧之机向孝家索要财物、大操大办等,提倡简化仪式、缩短时间,限制宴席标准;反对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提倡使用环保餐具和电子鞭炮;反对占用街道、公路等公用设施停放灵柩、搭设灵棚、游乡抬轿;反对滥建滥葬滥修、建“活死人墓”或豪华墓地,提倡火化安葬或集中连片建设农村公墓等生态殡葬方式;反对烧纸放炮祭祖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同时,对乱设拱门、占道摆放花圈、搭台唱戏、沿街游丧、抛散冥币等影响居民生活、道路通行的不文明行为加强规范、劝导和处置,推动农村文明操办丧葬事宜。

3、其他事项不办。除婚丧外的乔迁、寿诞、升学等其他事项提倡不办酒席;确需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属俭办聚会,且不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不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礼品礼金。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综合办、镇党群办、镇全域环境整治办、、交警六中队、环保站、安监站、各村和社区

(二)依法加强殡葬管理,营造移风易俗新风。成立湘滨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促进全镇火化率达到上级要求。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积极倡导和鼓励以不占或少占土地的丧葬方式,着力治理占地建坟行为,对违规建造新坟导致占地的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查处非法公墓。逐步建设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立完善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民政所、国土所、规划站、镇全域环境整治办、交警六中队、环保站、安监站、各村和社区)

(三)打击违法犯罪,建设平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反邪教、反迷信、反“黄赌毒”、反地下“六合彩”等警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行“道德法制进农村”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以法制方式解决矛盾,避免违法现象发生。深化拓展科普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科学素质,引导人们洁身自好、破除迷信。(责任单位:镇政法委、司法所、各村和社区)

(四)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倡导健康文明行为。践行环境整治,通过协会自治,促进农村日常保洁的制度化、常态化、市场化,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引导村民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自觉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定点投放垃圾,改变乱扔垃圾、乱堆柴草、乱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村庄内绿化树木,不在树木上牵绳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膊和卧椅睡觉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全域环境整治办、环保站、规划站、国土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各村和社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6月)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湘滨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于6月上旬报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报镇专项工作办公室。

2.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召开两个会:全镇动员会、村(社区)党员组长会。并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宣传栏、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对专项工作的任务、步骤、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对发现的正反典型进行跟踪报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为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组织专题学习。镇村(社区)要分层面、多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普通群众学习有关规定要求,各村(社区)支部要下发倡议书,村(社区)干部、党员向乡镇(街道)纪委进行公开承诺,保证本人及亲属不出现专项工作中的问题,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工作。承诺书要在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广泛监督,承诺不到位的村干部、党员给予组织处理。在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下,绝大部分群众积极参与、互相监督、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要求。

(二)示范创建阶段(2017612月)

1.签订责任状。示范村(社区)向镇党委递交创建“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示范单位责任状。

2.完善村规民约。各村(社区)对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陋习表现,形成陋习清单。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针对本村存在的陈规陋习,从环境卫生、村风民俗、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对村容保洁、抚养赡养行为习惯等事宜进行规范,对婚丧嫁娶、礼金份子等事宜进行引导,对各种生日宴、升学宴、乔迁宴等名目繁多的宴请进行劝止。

3.开展专项督查。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等情况,抓好正反典型宣传。

(三)全面创建阶段(201815)

1.以点带面推动。深入挖掘各村(社区)“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的好做法,总结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专项工作实现全覆盖。

2.集中组织攻坚。专项工作期间,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职责,针对本行业本系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工作,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氛围。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6月)

1.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群众对活动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2.建立长效机制。对群众意见和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专项工作从集中开展转化为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实施成立由镇委书记左一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道任常务副组长,镇纪委副书记秦伟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纪委班子成员、镇属各部门负责人、站所长、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湘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镇属部门单位、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发动力量积极参与,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责要求和日常工作开展专项工作。纪委要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组织线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围绕专项工作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发出倡议、党员带头承诺。民政、国土、政法、公安、环保、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殡葬改革、综合社会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发挥主导引领作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依托微信、微博、村村响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和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介“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对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陈规陋习反面典型进行查处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将“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核范围。根据工作阶段和重点任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不力、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湘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湘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湘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左一峰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秦伟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建军  党委副书记

            李建奇  人大主席

                政协联络办主任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子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镇长

                人大副主席

                政法书记

      员:樊    丁艳飞  张跃龙  刘胜伟

            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站所长

各村(社区)总支书记

湘滨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纪委办公室,樊潺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