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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湘滨镇 发布时间: 2019-10-11 16:43 浏览次数: 1

湘滨委发〔2019〕40号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县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阴脱指发〔2019〕7号)要求,为做好我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贫困户脱贫退出;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贫困户(含脱贫户、返贫户)基础信息更新、录入。

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采集、录入。

3.贫困村(含脱贫退出村)及其自然村基础信息更新、录入。

4.2014-2019年贫困户每年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录入。

5.2014-2019年贫困村每年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录入。

6.2019年新识别贫困户地理位置信息采集。

(三)边缘户摸底和信息采集录入

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户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进行摸底,采集和录入相关信息。

(四)脱贫监测户摸底和标注

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已脱贫户中不稳定户进行摸底监测,将摸底情况进行标注。

(五)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帮扶措施等对照表,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

10月10日至13日,按照省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培训班及本方案的部署要求,由镇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上旬至11月1日,村级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完成贫困户脱贫、新识别和返贫纳入各项程序;完成贫困村、自然村、贫困户各类信息采集、更新;完成贫困户、贫困村历年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完成边缘户摸底、信息采集;完成脱贫监测户摸底、信息采集。

(三)数据上报、录入和系统操作

各村(社区)在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于11月1日前向镇扶贫办报送脱贫人口、返贫人口、新识别人口、自然变更人口、边缘人口、脱贫监测人口数据。待省扶贫办开放系统动态管理功能权限后,组织开展系统操作,镇扶贫办将于11月25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及核查

11月26日至12月10日,国扶办和省、市、县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数据质量等问题,形成问题数据清单下发到镇村进行整改。12月10日前,市扶贫办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形成问题数据清单下发至镇村进行整改。

(五)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5日前,镇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月25日前,村级同步完成2019年新识别贫困户地理位置信息采集。

(六)工作总结

2019年12月31日,镇村对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

以村(社区)为单位,每个村(社区)纳入监测范围的两类人口总量控制在2013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规模的10%左右(一般农户、边缘户控制在2%,脱贫监测户控制在8%)。由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究,提出名单,镇村综合平衡,内部掌握。农户和脱贫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

(二)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三)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四)关于脱贫户返贫问题

结合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将因病、因灾和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已陷入经济困难的脱贫户作为返贫户处理,并予以及时帮扶。

(五)关于当年识别当年不能退出问题

对于今年年中开展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审计等指出的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回头看”整改期间新识别和返贫的贫困户,不能做脱贫操作。对今年已新识别纳入的贫困人口,要根据当前情况进行基础信息更新。

(六)关于做好与部门数据衔接的问题

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数据,各村(社区)要充分与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衔接,逐户核实,据实在信息系统中统一标注,确保数据一致,避免出现“一个部门一套数”问题。

(七)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减少表格打印带来的负担,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年度重点工作,特别是今年新增加了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工作,时间更加紧张、任务更加繁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采取有效措施,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统筹推进进村入户工作,严格按照进度要求高质量推进工作。

(二)提高工作质量。贫困户退出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的脱贫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识别纳入工作,要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等符合条件的人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工作,要把坚持标准程序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把推动工作落实和疏导群众情绪相结合,把当前目标任务和长远发展计划相结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把数据质量。各村(社区)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入户核实信息对照表、问题数据清单的责任压实到人,对此次动态管理期间采集录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数据漏录、指标空项和逻辑错误等问题数据;要充分利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和监管评价子系统进行数据核查,对问题清单要逐一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如实修订完善系统数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