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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滨镇整治干部“走读”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湘滨镇 发布时间: 2014-12-17 00:00 浏览次数: 1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的要求,切实抓好我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中办发〔2009〕35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 4号)、《关于印发〈关于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组发〔2014〕48号)和《关于印发〈湘阴县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组发〔2014〕18号)文件精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整治干部早出晚归 、不安心基层、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晚上唱“空城计”等问题,杜绝“慵、懒、散、冷”等不良风气,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忠于职守、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范围

全体机关干职工

三、重点对象

1.居住地和工作岗位不在一起,天天“早出晚归”上下班,不安心基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      

2.以进城办事为名,延长滞留时间而脱离工作岗位,无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     

3.不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不见身影、找不着人的;     

4.热衷于往外跑,精力不集中,心思不在基层工作岗位的。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8月开始,至2015年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4年8月上旬)      

制订印发《湘滨镇整治干部“走读”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召开全镇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方案》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走读”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4年8月中旬一8月底)

全体机关干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中的要求,认真查找符合《方案》中提出的干部“走读”专项整治重点对象的人员,如发现干部“走读”问题,要如实登记备案,汇总上报,并在单位公开栏内公布。为了加强镇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要落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一要领导重视,落实责任,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对“走读”的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二要建立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按照规定时间指纹签到制度,及时做好干部考勤登记月汇总表备案工作;三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镇干部要每周住在镇里三晚(出差、开会、培训等特殊情况除外),节假日要安排值班,值班安排表在政务公开栏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四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时做好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五是要努力改善干部吃住条件,丰富干部学习娱乐活动,创造工作生活良好环境。

(三)检查验收(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

镇党委将加大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干部“走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镇党委作为开展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学习、细化措施,切实将本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干部“走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检查监督,注意实效。要加强对整治干部“走读”专项工作各个阶段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干部之间互相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和群众等共同监督,形成多层次、阳光化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