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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滨镇2023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湘滨镇 发布时间: 2023-03-29 09:06 浏览次数: 1

湘滨政发202312

 

关于印发《湘滨镇2023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现将《湘滨镇2023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滨镇人民政府

2023322


湘滨镇2023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切实打好碧水攻坚战,按照《湘阴县2023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确保资江临资口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助力湘阴县水质综合指数(CWQI)在全省排名前进1位以上,资江临资口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二、工作措施

1.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污水收集率达到75%,和平闸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不低于60%。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水改厕工作。(牵头责任人:蒋文锐、甘宇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2.加力开展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专业养殖场要实现粪污贮存、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废水达标排放(枯水期执行总磷≤0.2mg/L标准);零散养殖户要实现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粪污综合利用,发现外排粪污坚决取缔关闭。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重要河湖周边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行为。推动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全面达标排放(枯水期执行总磷≤0.2mg/L标准);小规模精养鱼塘严禁干塘取鱼;禁止小龙虾、牛蛙养殖尾水不达标排放(枯水期执行总磷≤0.2mg/L标准)。(牵头责任人:秦伟强、陈嘉明;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3.强化排污口排渍口管控。从严控制新增入河(湖)排污口的审批;做好排污口的监测、溯源工作,完成2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任务。从严管控排污口和排渍口,枯水期排水需上报、经监测达到总磷≤0.2mg/L标准,并经批复后方可外排。(牵头责任人:秦伟强;责任部门:水利工作站)

4.狠抓船舶码头污染治理。湘江湘阴段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强岸线清“四乱”工作;监督船舶生活垃圾、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实现应收尽收、依规转运、依法处置,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依法采取限航、禁航等措施。着力整治非法采砂、洗砂、侵占大堤水域滩地非法作业等问题。枯水期内严格监管在国、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三公里内的防洪、交通运输、取排水、清淤疏浚、采砂等工程建设或活动。(牵头责任人:秦伟强、陈毅;责任部门:水利工作站、河长办)

5.全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摸清重点流域农药、化肥用量底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化肥年用量零增长。(牵头责任人:秦伟强;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落实河湖生态基流保障措施。强化枯水期水量调度,按照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用水及航运等需要的原则,统筹分配水资源,强化河湖生态基流保障措施,加强重点用水单位(自来水厂除外)、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合理调控高耗水行业节约用水、错峰用水。(牵头责任人:秦伟强;责任部门:水利工作站)

7.严格含磷洗涤用品监管。加大对无磷、低磷洗涤用品使用的宣传力度,加强洗涤用品市场监管,定期开展抽查抽检生产、销售、使用洗涤用品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三无"、假冒伪劣和高磷洗涤用品行为。(牵头责任人:戴雄平;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镇市监所)

8.加密国、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强化监测预警,对横岭湖、虞公庙、乌龙嘴、鸡啼湖、湾河、临资口等国、省、市控断面实行一月一监测(枯水期实行一周一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通报。将断面水质管控作为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内容,纳入河湖长工作绩效考核。(牵头责任人:陈毅;责任部门:河长办)

三、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阶段(2023324日前)

镇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对照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每项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期限,并报县生环委办备案。

2.全面整治阶段(2023327-1130日)

各部门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实施全面整治,各参与配合单位积极协助牵头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整治目标。

3.验收销号阶段(2023121-1215)

县生环委办统筹组织,各牵头部门负责实施,对照专项整改方案任务清单,确保在1215日前完成上级验收销号。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特成立湘滨镇2023年“碧水攻坚战”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焦志勇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昆任组长进行安排部署、调度、督办,镇党委委员、镇政协联络办主任陈毅任常务副组长调度具体工作,其他党政负责干部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配合抓。要以问题为导向,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整治水环境问题。

2.压实工作责任。全镇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实际落实,将环境质量目标、任务、问题清单和措施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落地。

3.加强调度督办。镇纪委将依据县环办每月发布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奖优罚劣,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同时镇纪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对断面水质下降或总磷等指标不降反升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视情况精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