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4-08
政府信息公开

新泉镇“戴帽工程”专项集中整治方案

来源: 湘阴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6-02 16:55 浏览次数: 1

根据省、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为期两周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统一指挥、责任分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李建奇

副指挥长刘志红、闵  杰、秦  

现场指挥张罗乾、夏哲明、陈润山

徐伟红、吴伟珊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雨具以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规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17日(除高考6月7日-6月9日三天外)开展为期两周的“戴帽工程”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0:30、下午15:30-15:30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措施

(社区):

一是做好每天三轮“村村响”广播音频(每天早上8:30前,中午12点,晚上6点);

二是结合“四千干部连民家”走访活动上户发放宣传资料(有关交通顽瘴痼疾整治、防溺水、禁毒、安全生产等工作政策或要求);

三是充分利用全镇53个网格群积极推送通知、音频和视频(根据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数据显示,未戴头盔的交通事故重伤开颅和死亡概率较大;因雨棚撑风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而且程度严重。因此请所有安装了雨棚和未戴头盔出行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从即日起再不得上路。镇政法线、交警四中队队、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会对违规车辆全力进行整治或收缴)。

各学:

积极开展“大手牵小手的家校共督”活动,由各中学负责安排值班老师和门卫重点劝导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安排各班主任发放承诺书,要学生家长签字,必须拆雨棚戴头盔后才能上路。

各部门单位:

镇机关,各部门单位、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办公区域大门口两边必须张贴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的宣传标语。

(二)强化示范劝导

一是全体镇村部门单位干职工、学校教职员工、党员组长务必作好示范带头,主动拆除车上雨棚,自觉戴好头盔骑车;各村(社区)安排分管副职、劝导员和志愿者配戴好红袖章,每天上路进行劝导,尤其是G536线、308线、村部周围和村内主干道等重点区域。

是各部门单位、学校,各村(社区)务必加强管理和劝导,管好自己的人和大门,同时对未戴头盔的和要装雨棚的,一律不准进门或不予办理相关事项,督促其戴头盔、拆雨棚。

(三)强化整治措施

1.开展专项行动:各整治小组人员每天上路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带头盔和非法安装晴雨伞乱像整治行动,并对违规车辆进行收缴。

2.加强源头治理:由镇应急办联合市场监督所对辖区所有摩托车修理改装店面非法加装晴雨伞现象进行治理。

五、人员安排

(一)整治一组

    长:张罗乾

    员:李  毅、易星辉、杨  嵘、陶志军

胡正祥、吴  灿、杨  

派出所1人、四中队1人

负责路段:西林卡点(西林小学)、资江卡点(资江路口)、西林港社区卡点(原疫情防控卡点)

(二)整治二组

    长:夏哲明

      琦、魏天平、张宗义、李雄云

李中华、张  杰、钟  

派出所1人、四中队1人

执勤路段:凤南卡点、魏家加油站卡点

(三)整治三组

    长:陈润山

    员:李新军、汤为红、吴  志、汤合云

谭可强、胡国红、王寿颐

派出所1人、四中队1人

负责路段:关公潭微卡口(胜利桥)、新河大桥(水闸)

(四)整治四组

    长:徐伟红

    员:王  伟、胡品良、王平、周灿明

夏放明、徐四清

派出所1人、四中队1人

负责路段:老二中、中易(红旗桥十字路口)、王家寨(王家寨门楼)

(五)机动组:

    长:吴伟珊

    员:钟  韬、陈新春、颜春云、刘  

潘亮波、邵明良

主要任务:对学校、卫生院、超市、农贸市场、银行、建筑工地村部、部门单位进行一盔一带整治和应对突发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明纪律。集中整治期间,所有行动队员要统一规范着装或佩戴袖章,服从整治办的安排,听从组长的指挥,每天人员到点到位。同时,各单位自行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工作用餐、饮用水及防暑降温物资等保障措施。

(二)注重方式,文明执法。各整治组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防止激化矛盾和发生暴力冲突行为,确保人身安全。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纪委适时对交通安全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