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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泉镇民间龙舟竞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新泉镇 发布时间: 2018-06-18 10:53 浏览次数: 1

新政发〔2018〕38号

各村(居)委员会、镇属部门单位:

为强化端午节期间民间龙舟竞渡比赛的安全有序,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机构

成立新泉镇龙舟竞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曾维光

组  长:阳  望

副组长:王岳军   胡  超

成  员:甘佑龙   张  柳   罗  聪   秦志成

左  琦   黄伟强   陈润山   张  琦

周  锋   吴伟珊   李志荣   王  伟(总会)

朱  赞   蒋学功   李建龙   李劲松

李振兴   李细光   任明亮   陈国良

胡光荣   李树红   王宏伟   侯正良

各包村组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龙舟竞渡发生紧急安全事件时,各村总支书记将情况及时上报至镇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做出决策,迅速指导小组成员开展紧急事件处理工作。副组长负责分工指导事件处理工作,全组成员相互配合,负责事件的具体应急工作。由有竞渡龙舟的村主要负责人(总支书记)、包村组长、龙舟会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并加盖龙舟所属村公章。

三、责任分工

1、各参赛船只所在村组负责人为安全竞渡第一责任人,镇安全负责人(包村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在各村龙舟竞赛期间,镇安全负责人和有参赛船只的所在村(社区)全体干部必须佩戴袖章至各村彩船和赛区现场维护安全,村组负责人督促参赛队员购买安全意外险,龙舟训练期间和竞赛期间,各队员必须穿好救生衣方可上船。

2、道路交通安全组:龙舟竞渡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由交警四中队负责,各参赛单位积极配合,不得妨碍交通。

组  长:蒋学功 (13974026168)

组  员:交警四中队全体干警

3、事故应急组:负责竞赛期间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组  长:朱  赞 (13973048579)

组  员:新泉派出所全体干警

4、学校安全教育组

组  长:李志荣 (13874026262)

组  员:各中小学校长

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分校召开安全工作会,各班主任分班召开安全工作会。要教育学生在龙舟竞渡期间观看比赛要有家长带领,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文明观看。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李建龙 (13789059620)

组  员:蒋  华  刘  鹏  吴心怡  杨  婷

安排1台专用车辆配备专门医生、护士负责南岸咀赛区,突发受伤事故和突发疾病的紧急救治,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转诊就医。

6、血吸虫预防组

组  长:李劲松 (13762076968)

组  员:新泉血防站全体干职工

负责疫区的灭螺和各龙舟队员的预防血吸虫药物的发放和防疫工作。

7、后勤组

组  长:周  锋 (13874058211)

组  员:汪  平  姚国清

负责龙舟竞渡放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8、现场安全维稳组

所有干警由朱赞负责指挥,除督促所联龙舟村的安全外,要在活动场地(南岸咀大堤1.5公里范围;老汽渡到三角坪)来回巡逻,防止其他事故发生。

①郭家湖新堤五组至湘鼎饲料厂路口:镇干部李雄云、陈新春,县交警2人,县公安干警1人;

②郭家湖新堤三组至蓝天超市旁两个路口:镇干部邹同喜、汤应辉,县交警2人,县公安干警2人;

③郭家湖村新堤一组和二组(即哆哆基店两个路口):镇干部彭建平、陶志军,县交警2人,县公安干警2人;

④郭家湖村魏家三角坪路口:镇干部李芝光、张宗义、刘合香、李泉光,县交警4人,县公安干警2人;

⑤临时指挥所路口:镇干部陈润山、汤青年、李锋、陈元斌、四中队2人,派出所2人;

⑥南岸铁塔处:汤寿辉、县交警2人、县公安干警1人;

⑦北岸(大堤转弯处)调度站:杨应宏、县交警2人,县公安干警1人

竞渡区外河闸台、码头的安全值守由湘资垸水管会负责。

9、机动组:负责整个赛区突发事件的协调

组  长:吴伟珊 (13107203855)

组  员:肖尔波、周建红、潘亚平

四、人员分工

1、郭家湖村魏家龙舟:张琦(牵头负责人)、韦允亮(负责彩船安全)、田闯(干警)、罗先红(负责龙舟安全)。

2、郭家湖村新堤龙舟:徐伟红(牵头负责人)、邵明良(负责彩船安全)、田闯(干警)、余再田(负责龙舟安全)。

3、湘资村新洲龙舟:夏敏(牵头负责人)、陈祥(负责彩船安全)、叶靖(干警)、陈国良(负责龙舟安全)。

4、咸丰围村荷花龙舟:黄伟强(牵头负责人)、刘毅(负责彩船安全)、刘烨(干警)、田立勋(负责龙舟安全)。

5、咸丰围村兴林龙舟:秦志成(牵头负责人)、胡品良(负责彩船安全)、钟冠(干警)、李细光(负责龙舟安全)。

6、咸丰围村凤南龙舟:袁术光(牵头负责人)、汤昶(负责彩船安全)、刘烨(干警)、李宗国(负责龙舟安全)。

7、湘家园村马家龙舟:罗聪(牵头负责人)、吴彪(负责彩船安全)、钟冠(干警)、易新凯(负责龙舟安全)。

8、湘家园村学园龙舟:左琦(牵头负责人)、刘雪辉(负责彩船安全)、吴宇奇(协警)、吴昌国(负责龙舟安全)。

9、湘家园村南湘龙舟:甘柏(牵头负责人)、刘宇(负责彩船安全)、吴博(协警)、袁国庆(负责龙舟安全)。

10、潭山村土地山龙舟:涂阳春(牵头负责人)、杨嵘(负责彩船安全)、熊威凯(干警)、侯正良(负责龙舟安全)。

11、潭山村关公潭龙舟:张柳(牵头负责人)、王伟(负责彩船安全)、熊威凯(干警)、李细良(负责龙舟安全)。

12、镜明河村龙舟:颜春云(牵头负责人)、赵明(负责彩船安全)、叶靖(干警)、汤明军(负责龙舟安全)。

13、王家寨村龙舟:胡超(牵头负责人)、李云辉(负责彩船安全)、陈应根(协警)、王军民(负责龙舟安全)。

14、双岭村龙舟:甘佑龙(牵头负责人)、姚可(负责彩船安全)、王周(协警)、李树红(负责龙舟安全)。

五、时间安排

1.6月11日(星期一)  农历四月二十八(全天)

2.6月14日(星期四)  农历五月初一(全天)

3.6月16日(星期六)  农历五月初三(全天)

4.6月18日(星期一)  农历五月初五(全天)

时间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在6月11日、6月14日2天要下到各村督促各龙舟落实安全措施,6月16日(农历五月初三)、6月18日(农历五月初五)2天在上午10:00前赶到指定位置按要求和方案履行各自的职责。

六、责任追究

1、在民间龙舟竞渡期间,如发现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到位的,镇党委、政府将严肃追究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的责任。

2、对由于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事故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3、龙舟组委会在竞渡期间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龙舟组委会负责承担。

新泉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