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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2017】6号 关于印发《南湖洲镇2017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南湖洲镇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等系列文件的通知

来源: 南湖洲镇 发布时间: 2017-02-17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的管理,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讨论,对《南湖洲镇2017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等村级工作绩效考核系列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南湖洲镇2017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2:南湖洲镇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附件3南湖洲镇2017年综治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4:南湖洲镇2017年全域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2017217

附件1

南湖洲镇2017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为加强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我镇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镇属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班子建设(25分)

1、班子精诚团结,工作协调,作风扎实,整体工作效能高。(8分)

2、决策民主,村级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等工作程序实施。(6分)

3、村支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等机构健全,有台账。(4分)

4、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年初有工作规划、年度有工作总结。(3分)

5、村述民评工作扎实开展,班子成员均有书面述职报告,有测评表。(4分)

(二)队伍建设(30分)

1、支部党员档案健全、规范,有党员、流动党员、特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卸任村干部、留守儿童、特困户、党员结对帮扶等名册和台账。(8分)

2、党员发展、转正工作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及时到位。(4分)

3、对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实施分类管理、积分考核。(2分)

4、按照“一会四评”的要求严肃认真的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4分)

5、远程教育设备使用正常,一簿六卡填写规范,“党员冬春训”等活动达到目标要求。(7分)

6、党员党费收缴登记到位,上解及时。(5分)

(三)制度建设(30分)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较好,记录规范。(10分)

2、“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落实到位,有记录。(4分)

3、村干部值班、坐班制度落实较好,记录规范。(4分)

4、村干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落实较好,记录规范。(4分)

5、“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按要求落实较好。(5分)

6、各项应上墙的制度全部上墙。(3分)

(四)阵地建设(5分)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规范,环境整洁,达到“十有”标准。(5分)

(五)未纳入该细则考核的其他党建工作(10分)

(六)加分项

1、积极承办全镇或全县性党务活动现场会,且反响较好的。(每次加25分)

2、代表镇党委迎接县以上单项党建工作检查,且评价较高的。(每次加25分)

3、党建工作被县以上党报党刊推介的。(每次加35分)

4、单项党建工作或活动载体新、措施实、效果好,得到县级组织部门认可的。(每次加35分)

(七)扣分项

1、班子严重不团结,导致工作严重失误的,扣20分。

2、班子中有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520分。

3、不能如期如质完成镇党委分配的各项工作的,且在省、市、县、镇党建工作检查中,效果不好的,每次扣520分。

4、在县级及以上开会、学习、培训等大型活动中,有违反相关制度行为的,视情况每人次扣210分。

5、班子成员中有一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该支部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三、分值计算

党建工作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党建工作按分值排名,但总分以100分计。

本考核细则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自2017年起执行,原有关办法、细则与本细则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2

南湖洲镇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 方 案

 

根据2017年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要求,为全面完成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争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单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考核遵循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目标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年终兑现。

二、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社区)

 三、考核组织

    卫计办成立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卫计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线负责干部、各办主任为成员。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1)符合政策生育率(20分)

本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5%及以上的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平时检查或日常监测中,发现政策外出生错、漏报每例扣5分,政策内出生错、漏报每例扣3分。超过2个月以上的补报出生每例扣1分。

2)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5分)

1、出生人口性别比水平(2分):当年出生性别比在正常值(107以内)的计满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1分。

 2、出生性别比治理(3分):性别比在107以内的计满分。高出107的,提供一例两非准确线索计1分,协助查处一例“两非”典型案件计3分,无线索且无案件查处计零分。

   3)数据质量(12分)

1、全员人口信息准确(3分)。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信息完整、逻辑准确)达100%的计满分,以下的按比例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计分。凡出现全员人口信息漏档、死亡未注销、新婚未登记、婚嫁未注销及其他信息错误等情况的,以各级检查、督查为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2、业务数据上报及时率(6分)

避孕节育措施上报及时率2分,达到100%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出生信息上报及时率2分,达到100%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妊娠信息上报及时率2分,达到100%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后30天以内、婴儿出生后60天以内、怀孕后180天以内上报的,视为上报及时

 3、村直报数据(3分)

 所有计生信息要利用村级直报系统及时上报,全面掌握各类数据信息,提高数据质量,因工作失误导致信息漏报、迟报、隔月上报、反馈不及时,发现一例扣除0.1分,未完成上报信息任务数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0.1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1、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2分)。完成下达全年征收任务数的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面到位率(4分)。根据各村五年内违法生育个案,计算各村征收面百分比,全部完成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到位率(4分)。协助卫计执法人员完成案件调查取证,全年违法生育对象文书制作到位100%的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5)长效节育措施落实(10分)

落实全年下达的长效及补救措施任务数的计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年度内未落实1例补救措施,造成政策外多孩生育的,该项计零分。

6)出生缺陷综合防治(12分)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计5分。年初分解到各村的任务数完成100%的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2、产前筛查落实到位情况计2分。完成下达任务数100%的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3、叶酸发放、服用、依从到位情况计5分。完成全年下达任务数,并督导服用、依从到位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根据具体工作考核情况,综合计分。

7)奖励扶助政策落实(6分)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家庭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及手术并发症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计6分。上报及时、准确并且落实到位计6分,在工作督查和日常监测发现有错报情况的每例扣2分。未及时上报,一经查实,每例扣1分。

8)流动人口服务管理(5分)

1、采集情况(2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100%计满分,主要以平时抽检流动人口情况为主,发现漏报1人,扣0.1分。

2、信息采集准确率(3分)。在各级检查及流动人口平台中因出生、手术、孕情、流出未建档、返乡未退档、手机号码、办证方面等有误差的,经系统匹配后,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9)计划生育宣传(5分)

 1、阵地宣传(2分)。对发放的宣传挂图、喷绘和相关资料,未及时悬挂或发放的,发现一次扣0.5分;对统一安排的张贴宣传标语,未达到任务数的,少1条扣0.1分。

    2、政策知晓(3分)。主要考核各村群众对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宣传、健康知识等知晓情况;根据电话调查结果按具体考核情况扣分。 

   10)三位一体基础工作(5分)

1、台账、报告单、全员人口登记簿、孕检簿、流动人口登记簿等资料整理完善计2分,日常检查发现有误差每次扣除0.1分。

2、村务公开栏数据更新完善计2分,检查发现有错、漏登的每例扣0.1分,工作不上心,超过两次公开栏数据未上墙、未及时更新的,该项计零分。

3、药具摆放、孕检设施齐备及村级阵地日常保洁工作计1分,根据平时检查,合格计满分,发现药具未及时更新,孕检设备无法正常使用,阵地卫生未达标的,每项扣0.1分。

    五、加减分项目

 1、在省、市、县各级检查或数据核查中没有出现统计质量问题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2、省数据核查中查出人口出生漏报、错报、虚报、挪报的,1个政策外扣8分,1个政策内扣5分;市、县级检查查出两年期内人口出生漏报、错报、虚报的,1个政策外出生扣6分,1个政策内出生扣4分,期外5年内出生的按50%扣分。

  六、考核办法

1、全年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评分。

2、全年考核评估采取平时调查和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相结合,封闭调查与公开调查相结合,定量调查与定性调查相结合,电话调查与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一票否决”指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纳入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并实行“一票否决”:

    1)省、市、县抽查样本点出生错漏报或有其他严重问题的,影响市、县、镇评估排类的;

    2)有意瞒报政策外出生的;

    3)村里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村支两委班子不得力,各项计生政策未落实,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严重被动的,政策外生育失控的;

5)计生工作年终综合排名连续两年排镇最后一名或连续两年被镇黄牌警告的。

七、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村计生专干,由镇直接解聘:

1、被一票否决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违法生育(含违法抱养)行为的;

3、有包庇违法生育、违法抱养、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的;

4、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5、玩忽职守、违法违纪被查实的;

6、不服从上级管理,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本办法由南湖洲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17年起执行。 

 

 

 

 

 

 

 

 

 

 

 

        

 

 

 

附件3

南湖洲镇2017年度综治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推进我镇综治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各村(社区)在综治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实效,结合南湖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综治维稳(80分)

1、信访处置(15分)

(1)信访件:县级以上转批信访件,每例扣1分;重复信访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2)个案上访(4人及以内):到县一例扣2分;到市一例扣4分;到省一例扣6分;到京一例扣8分,重复上访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3)群体性上访(5人及以上):到县一例扣5分;市以上扣完全部分值。

2、维护稳定(15分)

(1)治安案件:每发生一宗并未得到及时处理的扣2分(以公安立案为准)。

(2)刑事案件:每发生一宗扣2分,民事转刑事案件一宗扣3分(以公安立案为准)。

(3)群体性事件:每发生一起扣5分,处置不力影响恶劣的加倍扣分。

(4)治安形势:村内黄、赌、毒及邪教、黑恶势力泛滥的扣15分。

3、群众满意度调查(25分)

在全县民调排名中进入前50名的计25分;51-100名的计22分;101-150名的计19分;151-200名的计16分;201-250名计13分;251-300名的计10分;301名以后的不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民调分别打分,全年计算平均分。

    4、矛盾化解(20分)

(1)矛盾排查:要求各村每月进行排查排查不到位每起扣2

(2)纠纷调处:村未经调解直接上交矛盾每例扣5分,村调解不力上交矛盾每例扣2分,怂恿群众到上级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例扣10分。

(3)维稳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突发事件不参与的每次扣5分;参与但不出力的扣2分;因村自身原因引发矛盾升级导致群众闹事的每次扣10分。

    5、基础工作(5分)

(1)阵地建设:按照“四有标准”(有房子、有制度、有班子、有牌子)每缺一项扣1分。

(2)宣传警示:每村不少于4块固定性综治宣传标牌,每少一块扣1分。

(3)资料归档:每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表要及时归档,未存档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安全生产(40分)

1、隐患排查(10分):全年集中排查2次,(排查范围:本辖区内渡口、油站、气站、高层建筑、企业、烟花爆竹经销点、农机)一次未排查扣5分,排查不到位扣2分,以存档排查表为准。

    2、生产经营安全监管(10分):发生生产经营安全事故每起扣5分,监管不到位每起扣2分。

    3、道路交通安全(10分):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每起扣2分;交通事故未积极参与协调处理每起扣3分;隐患部位未树立警示标牌每处扣2分;节假日积极进行交通疏导,未进行疏导的每次扣2分。

4、打击非法生产(10分):辖区内发现非法生产窝点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发现散户加工点未报的每次扣2分;未参与打击处理的每次扣5分。    

5本辖区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非法生产经营失控的扣完全部分值。

三、奖惩机制

1综合考核得分前2名的推荐为县级“平安村”。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①年度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综治民调工作年度内连续两次排名全县后十位的;

③年度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附件4

南湖洲镇2017年全域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考 核 办 法

 

为深入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环境卫生整治水平,推进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打造“秀美南湖”,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按照“四清、三无、三有”的整体目标进行考核,“四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三无”即“无裸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放”;“三有”即“有卫生设施、有保洁人员、有管理制度”,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提高的原则,分月制定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每月明查前下发。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1、各村都要成立爱卫协会,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筹措卫生保洁经费,村集体投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经费不少于1万元/(不含镇下拨补助资金)

2、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2000人以上的村聘用保洁员3人,2000人以下的村聘用保洁员2人,镇财政凭村与保洁员聘用合同按3000/人奖补到村。同时明确一名村干部专抓,切实加强对保洁员队伍的管理,各村保洁员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3、实行垃圾分类减量。2017年镇创卫办将按照减量增容的原则,由镇创卫办会同村支两委到实地规划新建垃圾池地点;垃圾池建设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即长1.6米、宽1.2米、高0.8米砖混结构、外墙粉刷)由各村进行修建,建成之后由镇创卫办验收达标后,由镇奖补300/个,未按照镇统一标准新建的垃圾围由村自行负担,不予奖补。垃圾清运要明确专人负责,各村要自行找好垃圾填埋场,积极推行垃圾村内消化,逐步实现垃圾不出村。

4、镇按照2000人以上的村4000/村、2000人以下的村3000/村安排创卫经费,社区经费另行研究。同一地点(含卫生死角和垃圾围清运)两次指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由镇创卫办安排临时用工,费用从村级投入中扣除,并计算该村问题。

5、深入开展“秀美庭院”、“优秀保洁员”评选活动,各村要分半年度、年度动态评选环境卫生先进家庭和优秀保洁员,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的意识和积极性,进一步提质提标,对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并在村内产生良好效果的适当在考核评估中予以加分。

6、制订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卫生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探索本村长效管理的新机制:建立环卫保洁与垃圾清运制度;建立保洁员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比制度。

7、各村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全村党员干部、先进骨干参加的环境卫生大整治义务劳动,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路面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卫生死角。

    四、考核办法

    1、采取日常督查整改与明查相结合的模式,镇创卫办每月对各村进行1次检查排名(采取统一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的方式进行评分),每半年进行1次讲评。

2、根据镇千分制目标管理办法,全年设置分值总分100每次检查按百分制进行,年底按百分比计算全年得分。

3、在迎接省、市、县检查中验收合格未扣分的,分别加20105分。开展文明卫生户、文明屋场评比的加3分。在迎接省、市、县检查中,出现问题,影响全镇工作排名的分别每次扣1085分。

    4、在镇创卫办检查中,两次指出同一问题还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同时,镇创卫办可以在该村环境卫生经费中直接列支雇佣调工处理该问题,年底由镇财政所直接核减下拨经费。

    五、奖惩措施

    每半年度考核奖前5名,分别奖励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半年度排名后3名分别在考核评估中扣5分、3分、2分。每半年度综合各月考核情况召开一次现场讲评会并兑现奖励,年底综合各月考核情况及县级督查整改情况排名确定年度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年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上、下半年度全镇排名都倒数第一的,对该项工作一票否决。

本考核办法自即日起执行,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后再对此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原有关规定、办法,有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