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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林寨乡捕捞渔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杨林寨乡 发布时间: 2019-08-05 10:43 浏览次数: 1

湘杨政发﹝2019﹞17号

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杨林寨乡捕捞渔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4日

杨林寨乡捕捞渔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实施方案

根据《湘阴县捕捞渔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全乡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助推禁捕退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杨林寨乡捕捞渔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何建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刘慕文,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田伟赞任副组长,各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渔业服务中心主任、乡派出所所长为成员,负责全乡捕捞渔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乡政府二楼212室。

二、明确工作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各包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要加强政策宣传,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村要召开捕捞渔民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专题培训会,对此次摸底调查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培训。确保调查摸底工作顺利开展。

2、确保工作实效。各包村干部和支部书记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专班实地调查摸底,并严格把关,确保基本情况全面、真实、准确,绝不漏报虚报。要求必须做到“五个不漏”(不漏组、不漏户、不漏船、不漏具、不漏项)、“四个必须”(必须上户,必须和户主、家庭主要成员见面,必须上船,必须要户主亲自确认签字)。

3、疑惑解答到位。落实“三个凡是”。即:凡是有疑点必须进行核实;凡是有意见、举报和异议的必须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凡是有工作人员存在违纪的必须进行纪律和责任追究。

4、明确时间节点。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2日-8月5日)。制定出台杨林寨乡捕捞渔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召开全乡捕捞渔民调查摸底动员大会,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调查上报阶段(2019年8月6日-8月13日)各村的调查摸底专班下到村组,按“一户一档”“一船一照片”的原则开展现场摸底核实,详细填写调查摸底表,该表签名必须严格按对象本人签名确认→村组干部签名→调查员签名的程序进行。

(3)对比审核阶段(2019年8月14日-8月23日)。根据湘阴县捕捞渔民基本情况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情况的反馈,对发回重新调查的失真信息,重新核查,确保调查摸底全面、真实、准确。

(4)公示确认阶段(2019年8月24日-9月29日)。审核通过后,基本信息在对应村、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存在异议的,由调查摸底主体责任部门再次比对审核并负责解释,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打击非法行为。乡政法办公室联合乡派出所要切实做好渔民基本情况摸底的信访维稳工作,对于反映的问题和异议要及时反馈到各村组专班,专班人员要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和核实,确保摸底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对于利用此次渔民摸底的机会到乡、县非访集访,提出无理诉求的,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乡政法办公室要联合县乡各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渔民基本情况摸底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

本次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推行“谁签字(盖章),谁负责”、“谁负责、谁尽责”的工作机制,凡调查摸底不实、进度缓慢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约谈,直至追责。在调查摸底过程中,调查人员严禁接受调查摸底对象的宴请,严禁收受调查摸底对象的礼金红包以及其他形式的馈赠,严禁调查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为其亲属虚报摸底信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杨林寨乡捕捞渔民基本情况摸底工作         调查员花名册

村  名 调查员

沅 潭 村 钟  震 向新林

黄太港村 何建平 郭  杰

周家台村 刘慕文 李俊林

宗师潭村 蒋文锐 周重益

沙河碇村 何  山 何光华

白洋湖村 胡  虎 戴林元

牧羊港村 成甫东 徐伟军

王家河村 田伟赞 潘恒宇

蒋家渡村 张贻汉 何本球

莲子口村 张  军 梁  进

合 湖 村 周  祺 周志德

太合围村 戴  灿                                                                  刘  旭

杨林寨村 杨子江 何  亮

东合港村 伍先锋 张  鸥

兴寨社区 邹东奎 符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