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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杨政发〔2017〕8号 关于印发《杨林寨乡全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3-10 11:40 浏览次数: 1

各村、乡属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3月8号全县迎接中央环保工作专项检查暨全县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推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杨林”,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杨林寨乡全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2017年3月10日

杨林寨乡全域环境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3月8号全县迎接中央环保工作专项检查,暨全县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环境整治水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杨林”,确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重大民生实事和建设“左公故理,美好湘阴”相关工作思路落到实处,现拟将在我乡全域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并作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推进我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立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何建平

副组长:张  军

成  员:全体包村干部、乡属部门负责人

村(社区)支部书记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戴林元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范围

以治安路、直一港路为试点,并逐步在全乡有序推进。对照标准和要求,在区域范围进行全面、彻底、持续的整治,不留整治盲区盲点。

三、整治重点

以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为重点,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着力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健全长效机制,集中力量,全力推进我乡全域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环境卫生。继续强化全乡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全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二)环境治理。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的有效治理;加强对集乡环境卫生的有效整治,促使全乡环境水平明显提升。

(三)环境改善。使全乡面貌更加美观、靓丽,环境卫生更加干净、整洁,建设优美宜居乡村,促进农村生态和谐,加快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步伐。

四、整治目标

(一)全域无非法喷贴广告。对非法喷、贴、写的各类小广告、喷绘广告、牛皮癣广告等,一律予以清除。凡张贴广告,要由乡环境卫生整治办审批,杜绝乱贴乱挂。

(二)全域无破损标语横幅。农村的横幅、竖幅要规范有序,凡破损横幅、竖幅一律要清除。

(三)全域无白色塑料垃圾。对白色塑料垃圾乱丢乱弃要加强整治,力求做到全乡范围内看不到一片白色塑料垃圾。

(四)全域无非法塑料作坊。全乡范围内的非法塑料作坊,一律予以依法取缔。

(五)全域无成堆裸露垃圾。加强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在可视范围内看不到堆放的垃圾。重点加大对河湖沿岸垃圾的清理及水面漂浮垃圾的打捞工作。

(六)全域无垃圾露天焚烧。所有垃圾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农户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杜绝在公路旁、屋边、路边、河边等露天集中焚烧。

(七)全域无非法畜禽养殖。对畜禽养殖要严格执行“三区”划分规定,禁养区、限养区的养殖场均在2017年要全部拆除,适养区严禁新增养殖规模。

(八)全域全年无秸杆焚烧,所有秸杆碎化处理还田,禁止露天焚烧秸杆。

五、整治方法

1.大宣传:村召开全村党员组长动员大会,各组召开村民大会,包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党员、组长深入各组、户做好动员、劝导工作。书写宣传标语,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发动全体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大清运:村里组织人员将历史遗留的垃圾等全部清运,集中在本村填埋场处理。

3.大清扫:发动全村党员、组长、保洁员开展卫生大清扫。首先带头清洁好自家房前屋后,整理好庭院杂屋。

4.大利用:提倡对可利用的垃圾进行回收,提倡对秸杆、杂草、树叶等切碎沤肥等无害化处理。

5.大检查:由卫生检查评比小组对全村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或清扫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清除。

6.大评比:把检查结果在评比栏公布并进行奖罚,充分调动组长、农户的积极性。

六、整治要求

(一)认真组织,确保成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村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行认真组织,全面动员,确保辖区内卫生管理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无裸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靠、无环境污染等脏乱差现象。

(二)广泛动员,人人参与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村干部、党员、组长、社会贤达、群众和本单位干职工参加集中卫生清扫活动,并做好日常保洁、秩序维护。充分利用村村响、村务公开栏、微信交流平台等方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号召人人参与。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

乡治安路、直一港路的环境卫生治理由乡政府统一管理。两路的保洁人员原则上采用村聘乡用的方式,每村聘请一名责任心强、热爱保洁工作的人员,由乡政府统一安排调配。人员工资每月600元保底,临时抽调的用工每个工日按120元计算。全乡其它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自行安排,乡政府将上级分配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按人口数每人15元卫生整治经费划拨到各村专管账户。

(二)强化考核问责。

强化督查考核。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到“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评比、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每月评比标准以县环卫综治办每月的考评结果为准,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委会进行表彰和500元现金的奖励,对工作进度慢、推进效果差的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和扣罚500元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年度考评中,评为优秀单位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