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洋沙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4-01 10:55 浏览次数: 1

洋政发〔2020〕6号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农村“三资”阳光监管工作,根据《洋沙湖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和农村“三资”阳光监管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2020年3月20至2020年4月30日前在全镇各村开展2019年度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洋沙湖镇2019年度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全体包联村干部和财政所“村账镇代理中心”主任和会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村账会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2019年度3月至2020年3月的村级财务全面进行清理审计工作,镇纪委负责监督。

二、时间安排

2020年3月20日至4月2日,各村完善所有财务收支手续;

2020年4月3日至4月10日,各村到“村账镇代理中心”会计报账,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2020年4月3日金辅村、伍桥村;4月4日沿江村、袁家铺社区;4月5日联合村、涝溪桥村;4月6日长康里社区、洋沙湖村;4月7日花石村、明山村;4月8日岳府村、洋沙湖社区;4月9日城南村、罗塘村;4月10日大中村。

2020年4月11日至4月20日,镇村账代理中心分村进行记账、核算(新会计制度科目软件安装和调试);

2020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各村报账员与“村账镇代理中心”会计对账;村级村民理财小组组织清账,形成清理书面结论,并张榜公示。

三、工作内容

1、完善本年度村级财务收支,严格按财经制度完善好所有财经手续。

2、对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造册,建好台账。

3、在开展村级财务清账理财工作的同时,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村实际,做好村级集体资产中欠款、借款的清理和收回;对清账中发现的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要由当事人予以说明并及时纠正;对清理查实的违反财务纪律的现象,要及时报告镇纪委、镇村镇代理中心。

4、村级村民理财小组对年度财务清理审核,并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十天)。同时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结论上报镇财务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纪律

村级财务清账理财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要求高,各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要建立好村清账理财领导小组,选配有文化、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村级财务清账理财小组成员,按照镇政府规定的时间要求和工作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落实。

1、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如因财务清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其他工作进行的,追究支部书记直接责任。

2、各包村负责干部为2019年度村级财务清理直接责任人,所联村在规定期限内,如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交账、组织清理的,属包村干部工作不力的,追究包村干部责任。

3、各村所有收支情况结算截止2020年2月29日。原则上再不发生新的经济业务,如特殊情况要开支,需报镇财务清理办公室同意方可开支,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统一纳入新建制村结算。

4、各村务必按照全镇统一时间安排,认真完善好所有财务收支结算,组织好村级财务清理,出具村级财务清理书面结论报镇财务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张榜公布。

洋沙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