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石塘镇2020年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石塘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4-30 08:36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石塘镇2020年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石塘镇2020年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打造农村人居环境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发动党员群众,继续深化村庄清洁行动,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农村“空心房”整治利用率100%。

二、工作重点

1、突出质量优先,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分类推进、注重实效,实现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农村新建房屋必须全部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雨水分类处置。厕改工程原则上以村为单位统一施工,所有施工队伍必须统一向镇政府交纳质量保证金20万元,要强化厕改质量监管,确保厕改工程质量达标,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无法通过验收的扣除质量保证金。对已实施的农村厕改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2、抓好源头减量,推进垃圾治理。继续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模式。强化保洁公司管理,按每500—8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保洁员队伍,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从事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按时清运。探索推进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主次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到位。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着力控污治污,推进污水治理。加快石塘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控污水乱排乱放,完成2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个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达标整治任务。抓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清理河湖及沿线垃圾。

4、围绕美丽宜居,推进镇容升级。进一步完善入户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空心房”整治,积极引导农民对“四类房”做到应拆尽拆,建立科学合理的“空心房”腾退土地利用规划和复耕复绿管护机制,全面规范村民建房,严查违法建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完成12个美丽屋场建设任务,不搞“高大上”,严禁形式主义和劳民工程,实现无违建棚亭棚屋、无立式广告牌、无车辆乱停乱靠、无出店经营的整治目标。

5、开展爱卫运动,建设健康村镇。号召全民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承爱卫优良传统,大力开展全民大扫除,做好垃圾分类,使用卫生厕所,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病媒生物,净化居家、工作场所和公共空间,创造干净、整洁人居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康饮食习惯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完善村规民约,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和全域禁炮,全面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

三、制度保障

1、健全落实常态保洁机制。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机制作用,组织和依靠群众搞好卫生维护、设施管护和工作监管,落实“门前三包”,真正让“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成为老百姓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形成“有队伍、有经费、有设施、有制度、有评比、有督查”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2、健全落实多元投入机制。按照项目整合、财政投入、群众筹资投劳等方式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爱卫协会执行农村保洁收费制度100%(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按人均至少60元/年的标准,由各村支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议决,由爱卫协会组织负责收取,爱卫费由爱卫协会管理和使用,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充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复耕复垦指标交易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协会)作用,引导社会各界、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健全落实考核评比机制。推行以村组、屋场为单位,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建立镇对村、村对组、组对户的定期卫生评比检查公示制度和定期调度制度,对工作滞后或影响我镇在全县排名的的村(社区),镇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约谈或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年终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塘镇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美前任政委,镇长甘滋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李伟担任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创卫线、政法线、国土所、农水线、水管会、畜医站、卫生院、学校、敬老院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包村组长、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电卫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创卫线。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移风易俗的宣传报道,重点宣传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潮。

(三)加强资金保障。镇财政按各村收取的卫生费总数再配套等额资金拨付到村,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发动寓外乡友、富裕农户和社会力量,出钱出力、捐资捐物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发动党员组长义务投工投劳。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镇纪委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进度缓慢、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