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湘阴县城乡规划局是一个依法行使城乡规划行政管理职能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划局内设办公室、总工办、行政审批股、设计院、管理股、村镇办、信访室、档案室、工业园分局等9个股室,全部纳入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主要职能:负责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人员情况:全局现有编制数61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61个。现有在职职工 61 人,其中:事业人员61 人(全额事业人员 61人);离退休人员12人(差额退休人员 12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772.28万元, 比2017年减少64.7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88.2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4万元。
预算总支出772.28万元, 比2017年减少6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2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12.8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8.43万元); 项目支出37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支出拨款284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共计安排项目支出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规划编制服务经费3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6.9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3.09万元,减少30%,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减少0.5%。减少原因主要为财政整体调减。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万元,比2017年减少3万元,原因是财政整体调减。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