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湘阴县委员会(简称团县委)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县委、县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团县委机关无内设机构,无下辖二级机构。
2.主要职能: 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青年社团组织、推进共青团改革、实施全面从严治团、强化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关心关注弱势青少年群体等。
3.人员情况:团县委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行政编制数4个,现有在职干部3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58.09万元, 比2017年减少17.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8.09万元。
预算总支出58.09万元, 比2017年减少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6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共计安排项目支出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县团委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
2.乡镇团委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7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减少4.37 %,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5.4%。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4万元,比2017年减少1.1万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单位国有资产占有总额为9380元。其中办公设备9380元。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18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保证青年工作平稳运行,各项改革平稳推进,保证团员青年对党的向心力,为县委县政府各项经济工作提供保障。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6.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绩效评价的过程就是将职工的收集工作绩效同要求其达到的工作绩效标准进行比对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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