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鹅形山森林公园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省级森林公园。2016年元月,成立湘阴县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公园规划面积为11.92平方公里。主要职责是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永续利用”的原则,将鹅形山打造成AAAA级景区。
2、内设机构(设置5个内设机构)
分别为:综合管理股、规划建设股、资源安全保护股、旅游开发股、财计股五个股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核定金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现有干职工8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分别为书记兼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111.51万元, 比2017年增加15.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1.5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预算总支出111.51万元, 比2017年增加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6.4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全年共计安排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管理处运转经费30万,园区管养经费10万,招商引资经费10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5.04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加20 %,增加的原因主要因为增加了对工会经费不足的补充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5.04万元,比2017年增加0.84万元,原因增加了对工会经费不足的补充拨款。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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