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我县县人大、县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系统部门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就2018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口径
(一)基本工资。按县编办核定的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编制。
(二)绩效工资。
1、义务学校按照《关于调整湘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湘阴人社发〔2017〕27号)文件规定标准安排。高中和职专定额安排(其中:第一中学、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人平5.6万元/年;二职中、左宗棠学校5.04万元/年;第二中学、第四中学4.76万元/年),人社部门核定的基本绩效工资列“绩效工资”科目,定额绩效工资的差额部分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另外:城东学校绩效工资按50%安排;知源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老师绩效工资按50%安排,非义务教育阶段老师绩效工资不安排;特校绩效工资按150%安排;
2、乡镇工作补贴。按照《湘阴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湘阴人发[2015]27号)文件核定的范围和标准安排预算。
(三)社会保障缴费。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的20%安排。
2、基本医疗保险。按基本工资的7.5%安排(含生育保险);
3、工伤保险。按基本工资的1%安排。
4、失业保险。按基本工资的1%安排。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公用经费中安排。
(四)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由社保局采取记账形式处理。
(五)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社局发放。
(六)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按(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的7%安排。
(七)代课教师和安保人员补助。按人平每月1375元安排临时工工资(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八)公用经费。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公用经费人平7000元,各学校由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列入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小学学校按生平600元预算,初中阶段按生平800元预算,普通高中学校按按生平1000元(其中湘阴一中2300元)预算,职专按生平1200元预算,特殊教育康复学校按生平6000元预算。
(九)非税收入任务。按县财政局非税局核定年度非税收入任务纳入综合预算,合计任务数为2560万元。其中:教育局本级225万元,第一中学1050万元、左宗棠学校600万元、第二中学178万元、第四中学207万元、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0万元、电大100万元。
二、基本情况
本系统实有人数8599人,其中:在职人员4669人(教育局本级193人、教育局二级机构123人、高中阶段学校792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561人),全额拨款人员4669人;‚离退休人员3480人(教育局本级82人、教育局二级机构102人、高中阶段学校258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038人);ƒ代课教师450人(高中阶段学校27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23人)。
三、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56027.3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5809.3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8万元。
预算总支出56027.31万元。1、基本支出50075.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626.65万元(基本工资18940.76万元、绩效工资12690.06万元(基本绩效工资11579.52万元、乡镇工作补贴1110.54万元)、各项社保基金7997.6万元(养老保险6198.27万元、医疗保险1420.47万元、失业保险189.43万元、工伤保险189.43万元)、住房公积金2169.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28.7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48.96万元(办公费1204.46万元、印刷费497.74万元、手续费3.3万元、水费307.31万元、电费412.27万元、邮电费116.30万元、取暖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168.18万元、维修(护)费660.78万元、会议费149.15万元、培训费418.13万元、公务接待费127.59万元、专用材料费83.68万元、工会经费281.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0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6.6万元、其他公用支出831.72万元));2、项目支出5951.7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733.7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2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