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湘阴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主要职能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明细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非税收入委托征收计划表
12、“三公”经费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1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3
1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4
1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5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湘阴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湘阴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局,是县委政法系统成员单位之一,机关共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普法宣传教育股、基层股、社区矫正中心、财计股、政工人事股、法规股,下设法律援助中心二级机构,公证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及收治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派驻乡镇17个司法所,全部纳入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二)主要职能:负责参与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负责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但在社会上服刑的犯罪对象实施社区矫正。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及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县内特殊人群涉毒人员进行集中收治、日常管控及教育转化,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人员情况:湘阴县司法局编制共计92人,(含收治中心人员30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59人,工勤人员2人,全额事业编制33人,退休人员21人。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局本级、17个乡镇司法所及法律援助中心二级机构,公证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及收治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28.6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27.1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比2018年减少36.4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项目增减导致经费拨款减少36.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2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万元,公共安全1321.63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36.43万元,主要是人员及相关项目的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2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占0.53%;公共安全支出1321.63万元,占99.4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2.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全年共计安排项目支出406.5万元(其中司法局本级210万元、收治中心195万元、非税收入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法律援助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对入矫人员的审前调查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3、人民调解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民矛盾纠纷调解;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站点日常运行及维护;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衔接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6、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7、人民调解案卷“以奖代补”奖励金18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案卷奖励;8、政府购买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9、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7万元,要用于人民监督员培训及差旅补助;10、青少年普法读本编印资金49万元,主要用于编印青少年法律读本; 11、收治中心运行经费1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收治中心正常运转,其中:(1)特殊岗位津贴76万元;(2)水电费10万元;(3)禁毒、戒毒收治中心加班工资34万元;(4)禁毒、戒毒收治中心伙食费25万元;(5)禁毒、戒毒收治中心保障经费30万元;(6)收治人员日常用品体检消毒防护费等工作经费20万元;12、非税收入1.5万元用于弥补不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2.4万元,比2018年增加6.6万元,原因是人员数增加3人,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1万元,拟召开20会议左右,人数平均约为96人,内容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大会、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机关其他专项工作等会议;培训费预算16万元,拟开展4次培训,培训总人数约为1600人,内容为人民监督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单位严格根据绩效管理股的要求,认真完成年度各项专项指标的绩效申报及绩效评价,努力实现资金使用效益较大化。
2019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32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13万元,项目支出405万元,非税收入1.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文尾附表。
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05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推动法治宣传;提高中小学生法制意识;为弱势群体提高法律援助;对本县内特殊人群涉毒人员进行集中收治、日常管控及教育转化,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等;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本次提供了部分大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详见文尾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明细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非税收入委托征收计划表
12、“三公”经费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1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3
1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4
1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5